農村“空巢家庭”的養老問題
無論從傳統還是現行的法律規定, 在中國農村, 家庭養老仍為最主要的養老方式, 農村老人的老年生活在相當大的程度上仍要依靠子女。但這種延續了幾千年的家庭養老在當前城市化的進程中遭到了挑戰。城市化給我國農村帶來的“空巢家庭”在養老方面已經不能援用傳統的家庭養老模式。
從長遠來看,要加快推進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逐步實現農村養老的社會化。“空巢”老人不能再依賴家庭養老, 必須更多地借助于國家、社區的力量。社會化的養老方式是與現代化社會相適應的、能有效地分散風險的制度。目前我國農村老人養老還在很大程度上依賴于家庭贍養,而子女的外出務工往往并不能帶來良好的經濟援助、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這就意味著留守的空巢老人如果單純依賴家庭養老則有著比較大的風險和不可預見性。我國農村養老保險在全國試推行十多年來,盡管目前大部分地區都遇到不少困難,但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只要我們不斷總結經驗教訓、結合農村實際,加以不斷調整和完善,對于解決農村空巢家庭的養老問題將是一個有效的制度保證。
加強農村社區引導,發揮社區為空巢老人提供日常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作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發展社區服務,逐步建立適應老年人需要的生活服務、文化體育服務、疾病護理與康復等服務設施與網點。鼓勵和支持社會志愿者為老年人服務。”在我國目前二元社會結構依然存在, 政府一時難以承擔農村養老保障的龐大費用, 而農村家庭養老保障功能弱化的形勢下, 社區養老服務是可能推行的較好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障過渡形式。一方面,可以促進家庭保障功能的社會化;另一方面,能夠作為“ 社會保障體系、城鄉整合”的橋梁, 為建立統一的社會保障體系莫定基礎。老年人生活在社區, 對社區具有地緣上的歸屬感、參與感, 并有心理上的認同, 容易接受社區提供的日常衣、食、住、行等生活料理、定期體檢、醫療保健服務、健身娛樂活動、精神心理健康活動、應急服務等各種養老服務。這些 都可以在廣大農村推廣。
挖掘農村社區的互助潛力。中國的農村社區正如費孝通所言, 是“一個‘熟悉’的社會, 一個沒有陌生人的社會”。 同村的鄰里交往頻繁,人際關系比較密切。這種基于血緣和地緣關系自然形成的社區具有很強的凝聚力,社區成員能夠較好地被動員起來實行養老互助,實現養老資源的優化配置和合理利用,所以在空巢老人的經濟互助、生活照料和減少孤獨感方面均能發揮巨大的積極作用。
應該看到,我國城市化的繼續推進是不可逆轉的發展趨勢。農民失去土地、離開農村的速度還會加快,農村“空巢家庭”的數量還將繼續增多,幫助失地農民和農村空巢老人解決養老問題,使他們老有所養,是中國城市化健康發展的需要,也是中國應對人口老齡化挑戰的一項重要任務,對于實現城鄉統籌、科學發展與構建和諧社會都具有重大的意義。(向春玲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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