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腐敗比下有余
人物周刊:去年,北大的張維迎提出并不算新穎的觀點,“尊重既得利益,并考慮予以補償,使改革得以順利進行”,招致大面積的批評,你如何看待他的上述觀點?
張五常:張維迎是很好的學者,我是同意他的看法的。普遍的經驗,從一種制度轉型到另一種制度,對以往的既得利益者不能太絕情,因為假如他們激烈反對,不但改革受阻,難以進行,還會發生預想不到的很多事情。尊重原體制下的既得利益者,并對改革中既得利益受損階層予以補償,這是一個不應該回避的問題。我當年曾建議用錢贖買他們的權力,但有人說情理、道義上說不通。回避問題的結果,是貪污盛行。他們中的一部分,本身就是政策的制定者,你不考慮給他們明補,他們自己就會“暗補”,包括腐敗貪污、子女經商等,給社會造成更大的損害。從結果上看,哪怕多給他們一點錢也沒有問題,否則,看不見的手伸來伸去,是貪之不盡的。
后來朱镕基處理得好,我是大致滿意的,當然貪污還是大量存在。亞洲的貪污是世界聞名的,比起印尼、泰國、臺灣,大陸官員可能比下有余。
人物周刊:很難想象您的這一看法符合事實。在一般民眾的直觀感受里,貪污問題并不讓人樂觀。
張五常:你們看錯了。我的學生不少是亞洲國家的財政部官員,你要是聽到他們跟我講的那些故事,你一定會嚇壞的,他們的問題不僅是大面積的貪污,而且把貪污制度化了,改起來是很難的。中國的貪污故事我也聽多了,但現在確實改了不少,還有繼續改進的跡象。在這個問題上,要站得遠一點才能看清楚的。老百姓痛恨貪官,從情感上我是很能理解的。
有不貪污的好干部,而且應該是占大部分的。我認識的大陸官員,有不少是這樣的。我對中國的腐敗印象真的不是那么差。是需要改進,但你不要因為這個說整個國家不行。改革過程中,有些事情怎可能避免呢?要補充的是,不要一貪污,就抹煞他的全部功勞。
人物周刊:如何從權利界定的角度防止中國特色的腐敗?
張五常:一個縣長,一個月名義工資2000多塊,到了56歲,還有4年的權力期,假如積蓄真的不是那么多,他會不會貪一點?二十年前,我說過一句話舉世嘩然。提到貪污,我說如果你把一個美人,脫光了衣服,放在我的床上,要我不想入非非極之困難。后來我寫了一篇短文,在國際學術界搞起了一點波浪。我說不是管制法例引起貪污那么簡單,好些法例是為方便貪污而設立的。防止貪腐最有效的方法,是廢除貪腐的機會。任何政府管制都創造了貪污的機會,但有些管制,例如交通法例,不可無,貪污也因而無可避免。
中國的腐敗貪污,還有兩種。一是權力或權利混淆不清,于是混水摸魚。二是公非公、私非私——例如教育與醫療。在公非公、私非私的情況下,以公為私賺取外快很普遍,以至于醫院出現了見死不救的情況。解決這后二者的腐敗,其一是要清楚地界定權利,其二是要公歸公,私歸私。其實這二者是同一回事:防止腐敗就要把權利界定得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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