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主要任務
今年是全面完成“十一五”規劃目標任務的決戰之年,也是承前啟后的關鍵之年,做好政府各項工作責任重大、意義深遠。
政府工作的總體要求是: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大、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堅持新時期西藏工作指導思想不動搖,堅定不移地走有中國特色、西藏特點的發展路子,按照自治區第七次黨代會和區黨委七屆六次全委會的決策部署,大力實施“一產上水平、二產抓重點、三產大發展”的經濟發展戰略,謀長久之策,行固本之舉,始終處理好發展與穩定的關系、近期發展與長遠發展的關系,經濟增長速度與質量效益的關系,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立足完成“十一五”任務,著眼謀劃“十二五”發展,著力推進以“首要任務”為重點的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著力推進以擴大投資消費為重點的經濟發展,著力推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著力推進以完善體制機制為重點的改革開放,著力推進以反分裂斗爭為重點的長治久安,努力建設小康西藏、平安西藏、和諧西藏、生態西藏。
主要預期目標是:全區生產總值增長12%以上;農牧民人均純收入增長13%以上;地方財政一般預算收入增長20%以上;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增長18%以上;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增長18%以上;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漲幅控制在3.5%以內;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4.3%以內。
為實現上述目標,我們將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抓住首要任務,突出安居樂業,扎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按照“打牢農牧業基礎,轉好特色農牧業、勞務輸出兩個輪子,搭建農牧區綜合服務體系平臺”的“三農”工作基本思路和總體要求,以增加農牧民收入為核心,將工作精力、資金投入、項目安排全方位向“三農”傾斜,加大政策支持引導力度,提高農牧業綜合生產能力和效益,改善農牧民生產生活條件,建立健全農牧民增收長效機制,全力推進以安居樂業為突破口的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確保農牧民人均純收入突破4000元。鞏固和完善農牧民增收長效機制,強化組織引導,積極培育農牧民專業合作組織和經紀人隊伍,不斷提高農牧民的組織化程度、抗風險能力和市場競爭力。繼續發揮政策增收作用。抓住農牧業內部增收這個根本,大力發展特色農牧業及其加工業,實現農牧業增效增收。堅持農外結合,多業并舉,大力發展非農產業,培育勞務經濟,積極促進農牧區富余勞動力轉移和就業,進一步拓寬增收渠道。
全面落實強農惠農政策。大幅度增加“三農”投入,自治區安排資金34.9億元,促進農牧區發展。進一步健全財政投入穩定增長機制,不斷擴大財政對農牧區公共服務的覆蓋范圍,發揮政府投入帶動效應。進一步完善補貼辦法,加大補貼力度,安排29240萬元,用于化肥補貼、良種補貼、農機具補貼、農資綜合直補等各類強農惠農補貼。
著力保護和提高農牧業綜合生產能力。繼續執行最嚴格的耕地草場保護和節約集約用地制度,加快農田草場水利基本建設,加強農業綜合開發,不斷增強農牧業綜合生產能力。調整和優化種植業結構,擴大青稞種植面積,繼續搞好青稞生產基地建設,提高青稞最低收購價,確保青稞安全;堅持立草為業、草業先行,實施退牧還草工程,擴大飼草料種植面積,以農區畜牧業的大發展帶動全區畜牧業上水平。切實優化畜群結構,加大牲畜出欄力度,發揮高原草地畜牧業優勢,加快培育精品牦牛產業,保持好高原特色、有機特色;強化品牌宣傳和市場營銷,讓牦牛產品進入高端消費市場。積極推進農牧業標準化建設。加強動物防疫體系建設,重點抓好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加快農牧區防抗災物資儲備設施建設,進一步提高防抗災能力。加大農牧業商業保險力度,力爭實現全覆蓋。從人才、資金、項目、制度建設等方面著手,大力加強以公共服務為依托、合作經濟組織為基礎、科技服務為支撐的新型農牧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力爭完成“八個基本解決”。緊緊圍繞改善農牧民生產生活條件、增加農牧民收入這一首要任務,整合資金,加大力度,加快推進“八個基本解決”。再經過一年的努力,提前實施并完成剩余20%的安居工程計劃任務。再投入3億元資金,提高新建安居工程抗震能力;對已建安居房,在拉薩、那曲開展抗震加固試點工作。安排2.6億元“以獎促治”資金,積極開展500個行政村的村容村貌綜合整治試點工作,創造整潔、衛生、文明的新農村人居環境。加快農村公路建設,力爭使所有鄉鎮通公路;加快農牧區郵政、通信建設,力爭實現85%的鄉鎮通郵、88%的建制村通電話。加大碘鹽推廣力度,力爭農牧區碘鹽覆蓋率達到 90%以上。著力加強農村電力、安全飲水工程建設,再解決15萬人的用電和25萬人的農村飲水安全問題。
大力培養社會主義新型農牧民。加大培訓力度,把農牧民培訓與農牧區精神文明建設結合起來,以崇尚科學、追求文明為方向,以黨的方針政策、思想道德、法律常識、實用技術、勞動技能等為重點,拓展培訓內容,創新培訓方式,提高培訓效果,培養造就“有覺悟、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的高素質新型農牧民,不斷增強廣大農牧民商品意識、競爭意識,強化和鞏固農牧民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的主體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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