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銀行15日公布一項計劃,旨在幫助發展中國家追討被腐敗官員轉移到境外的非法資產。
根據這項計劃,世行隨后將提交一系列行動建議,如勸說世行各成員批準和落實《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為發展中國家追討腐敗官員的資產提供法律協助、幫助各成員分享相關信息和經驗等。同時,根據自愿原則,世行擬對被追討回的資產進行監督,以提高追討工作的成效和透明度。
世行的官員表示,他們將加強同聯合國相關部門、各地區發展銀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八國集團以及發展中國家有關機構的合作,以確保這項計劃得到落實并使追討腐敗官員的資產成為全球共同行動。
根據世行的統計數據,全球每年跨境流動的犯罪資產、腐敗所得和偷逃稅款等高達1萬億美元至1.6萬億美元,其中約半數來自發展中國家和經濟轉軌國家。而在這兩類國家,每年被跨境轉移的腐敗官員的資產就高達200億至400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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