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是我們黨在新的歷史起點上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不斷推向前進的一項重大使命
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必然要求,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重要保證,是當代中國共產黨人必須承擔的重大使命。
把握重點,全面貫徹落實民族區域自治法。當務之急是抓緊制定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和《國務院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若干規定》相配套的部門規章及實施細則,進一步細化國家支持幫助民族自治地方發展的政策措施。全面貫徹落實民族區域自治法,需要各方協同努力,尤其需要上級國家機關和民族自治地方的共同努力。一方面,上級國家機關要切實依法履行職責,在制定有關決議、決定、命令和指示時,要適合民族自治地方的實際,照顧民族自治地方的特點和需要,依法保證和支持民族自治地方行使自治權。另一方面,民族自治地方既要保證黨和國家的大政方針在本地的貫徹執行,又要從實際出發,切實行使好憲法和民族區域自治法賦予的自治權,真正體現和不斷展示民族區域自治的優越性和生命力。
把握核心,促進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發展是我們黨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是解決民族地區一切困難和問題的關鍵。支持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加快發展,是中央的一項基本方針,是推進西部大開發的首要任務。實現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關鍵在于深入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中央的要求,既要投入更多的資金,又要給予更優惠的政策;既要把經濟搞上去,又要發展各項社會事業;既要充分發揮中央政府的作用,又要堅持抓好各地區各部門的對口支援工作。2005年召開的中央民族工作會議,制定了十二條針對性很強、含金量很高的優惠政策。當前,最為緊要的是狠抓中央政策的貫徹落實,不折不扣地把中央的關懷轉化為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干部群眾看得見摸得著的實惠,轉化為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強大動力。
夯實基礎,鞏固和發展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民族關系。和諧的民族關系始終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和保證。我們要把推進民族團結進步事業與加強社會主義榮辱觀教育緊密結合起來,大力宣傳馬克思主義民族觀,黨的民族理論、民族政策以及民族基本知識。深入開展以民族團結進步為主題的創建和表彰活動,努力營造以維護民族團結為榮、以損害民族團結為恥,以維護國家統一為榮、以危害國家統一為恥的輿論環境和社會氛圍。在開展宣傳教育的過程中,既要教育少數民族,更要教育漢族;既要教育群眾,更要教育干部;既要教育一般干部,更要教育領導干部。特別要重視在各族青少年中開展“漢族離不開少數民族,少數民族離不開漢族,各少數民族之間也相互離不開”的宣傳教育,使“三個離不開”的思想觀念牢牢扎根心中,使同呼吸、共命運、心連心的優良傳統代代相傳。同時,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理影響民族團結與社會穩定的事件,嚴密防范和依法打擊境內外敵對勢力的分裂、破壞活動,堅決維護民族團結、社會穩定和祖國統一。
把握關鍵,大力培養選拔少數民族干部和各級各類人才。少數民族干部隊伍建設,是一件管根本、管長遠的大事,必須持之以恒地抓緊抓好,切實抓出成效。既要堅持擴大數量、改善結構、提高素質,又要注重大膽選拔、充分信任、放手使用。抓緊制定并實施少數民族干部培養規劃,切實做好少數民族干部到中央國家機關和沿海發達地區掛職鍛煉等各方面工作。進一步加強民族地區各族干部之間的合作共事,充分發揮各方積極性,更好地帶領廣大群眾聚精會神搞建設,一心一意謀發展,眾志成城促和諧。同時,把人才資源開發作為加快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戰略任務來落實,大力培養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的各級各類人才,通過優惠政策吸引更多的人才到民族地區創業和服務,努力形成人才輩出、人盡其才、才盡其用的生動局面。
把握著力點,切實解決各族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各族群眾的根本利益,努力創造各族群眾和睦相處、和衷共濟、和諧發展的局面,這是我們黨的性質和宗旨所要求的,也是實施民族區域自治、促進社會和諧的內在要求。要從最困難的地區入手,加大對貧困人口集中的特困民族地區的支持力度,因地制宜、因族舉措,制定特殊的扶持政策。要從最特殊的問題入手,通過發展社會事業和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切實解決民族地區群眾“上學難”、“看病難”、“行路難”、“飲水難”等亟待解決的問題。要從最緊迫的任務入手,認真實施好扶持人口較少民族發展、興邊富民、少數民族事業等國家專項規劃。切實抓好這些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就是真正體現發展為了人民、發展依靠人民、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就能為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提供堅實的群眾基礎,為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注入強大活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