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西寧7月18日電 7月14日至18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何魯麗率領全國人大常委會民族區域自治法執法檢查組就青海省的民族區域自治法貫徹實施情況進行檢查。
何魯麗在檢查中說,全國人大常委會今年決定對民族區域自治法的執法情況進行檢查,這是1984年民族區域自治法頒布實施22年來的第一次,受到了中央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高度重視。
何魯麗說,民族區域自治法是實施憲法規定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基本法律,集中體現了黨的民族政策和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民族區域自治法貫徹實施20多年來,在保障各少數民族的平等權利和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機關自治權,促進民族自治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維護國家統一,加強民族團結和保持社會穩定等方面都發揮了重要作用。
何魯麗說,這次執法檢查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六大和中央民族工作會議精神,認真落實科學發展觀,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團結奮斗,共同繁榮發展”這一新時期民族工作主題,以民族區域自治法為依據,檢查民族自治地方的上級國家機關依法幫助民族自治地方發展經濟社會情況和制定實施民族區域自治法的配套法規情況,總結相關經驗。針對法律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依法督促相關部門采取切實措施,進一步促進民族自治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大力宣傳民族區域自治法,增強遵守這部法律的自覺性,營造全社會共同關心和促進民族自治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良好氛圍。
在青海期間,何魯麗及檢查組一行赴海西、海南、海北三個少數民族自治州和循化撒拉族自治縣實地考察,在格爾木市等地考察了民族學校、醫院,走訪了農牧民家庭,深入了解了基層民族區域自治法貫徹落實情況。
這次全國人大常委會民族區域自治法執法檢查設四個組,分別赴11個省區進行民族區域自治法執法檢查。何魯麗一行結束在青海的檢查后,還將前往甘肅、新疆進行民族區域自治法執法情況檢查。(記者馬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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