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現(xiàn)“公民住宅土地使用權制度”,恰恰可以解決全國人民的住房保障問題,還可以打破城鄉(xiāng)二元化體制,解決城市化過程中的一系列難題。
“天氣預報”比文件還準
不久前結束的“全國城市住房工作會議”就“全國保障性住房建設”作了專題討論。筆者認為這是朝著正確的方向前進了一大步。
剛剛過去的2007年上半年房價走勢讓人瞠目結舌。在房價已經兩年呈20%以上漲幅的基礎上,再次全國性高漲,其中深圳上半年就暴漲了50%,其他地區(qū)上漲30%已經成為稀松平常事。不論是廣州市調控房價的七條政策,還是南京一房一價的做法,都沒有束縛住房價這一脫韁的野馬。
近三年的房地產調控越調越失控越調越飛漲。房價背離大部分人的承受能力,這是不爭的事實。人們有理由思考我們的保障方式與保障路徑是不是合理。
筆者認為,政府出臺的有一些辦法確實能夠抑制房價,但缺少細則,執(zhí)行不力。三年來,從2005年的《國八條》、2006年的《國六條》,到2007年的“兵分三路”,出臺的各項措施幾乎都沒有發(fā)現(xiàn)管用有效的內容。加之部分地方政府官員公開為房價高漲張目,房地產開房商的對策化解因此調控成效甚少。更不容忽視的是,確有許多調控的措施,比如招拍掛政策、控制土地供應、打壓小產權房的政策,不論是從市場經濟理論、還是從計劃經濟理論上看,都是推高房價的。無怪乎房價飛漲、猛漲與報復性上漲。任志強(任志強博客,任志強新聞,任志強說吧)先生的“只為富人蓋房”、“房地產就該暴利”、“政府每調一次就漲一次”、“不買房的都虧了”不幸都一一言中。某房地產商會公布有48%的經濟適用房為富人們占有。潘石屹(潘石屹博客,潘石屹新聞,潘石屹說吧)為此有一名言:“富人搶走窮人的救濟糧。”開發(fā)商的“房地產天氣預報”比文件準確。這一現(xiàn)象值得深思。
正像筆者在2006年接受媒體采訪時曾經大聲呼吁的那樣,房價不是調控核心,核心問題是居民的住房保障問題。這也是本次“全國住房工作會議”的研究重點。
回首今年年初,建設部汪光燾部長在全國建設工作會議上指出,“住房是人的一種基本權利,是一種基本的社會保障”,他指出:“從十多年探索與改革的實踐看,僅靠市場機制無法解決住房領域的社會公平問題。”三年的調控歷程,政府調控思路從“房價調控”回歸“保障性住房”,也說明房地產市場調控是一個探索的過程。
“住房自有率”是個偽命題
宏觀的房地產市場應當分為兩大塊,一是保障性住房,二是商品房市場。我們近幾年的房地產調控成效逆動,問題的關鍵在于混淆兩者的區(qū)別,把保障性住房委托給開發(fā)商。更何況保障性住房從總量上看僅不足2%-3%,而且許多機關單位集資建房還占用其額度,加上高收入人群弄虛作假拿走了一部分經濟適用房,因此保障性住房成為點綴,全社會只有向開發(fā)商購房一條路。最近的會議僅落實了特困戶的廉租房,占70%以上的中低收入者未進入政策保障的范圍,這顯然與民眾的要求相距甚遠。
近一年來,眾多專家在討論房價高漲的成因時多次引用一個數(shù)字,就是中國的城市住房自有率已經達到82%,國外許多發(fā)達國家的住房自有率不足60%,有的甚至低于50%,認為中國人擁有自己的產權房的意識太濃,我們住房保障制度做得已經很不錯了。我認為這其實是一個偽命題,中外的情況不具有可比性。
事實上,近幾年當中我們把世界上一些能找到資料的國家住房制度都進行了一些研究。比如說美國的社會保障體制比較健全,沒有戶籍等二元體制,社會的創(chuàng)業(yè)機會比較多,那又是一個汽車上的國家。買房對一部分習慣于流動的人群來說,不僅不方便,而且買了也會賣出去。
在美國和西歐,與個人收入的比例折合起來算,買房和租房相對都很便宜。此外,美國有17%左右,西歐有高于20%的人口居住在政府或企業(yè)提供的廉租房里。而美國與西歐的老年人往往到了65歲就出售自己的住房住進老年公寓。
但是在中國的許多城市,“購房入戶”叫得很起勁;大城市租房價格相當貴,與其把錢交了房租,不如貸款購房;炒房還可以有巨大的增值。在這種情況下住房自有率當然高。再說,住房自有率也不等于平均自有率,有一部分人有多套住房,有許多人一套沒有。所以住房自有率說明不了任何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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