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近日批準紐約證券交易所設立北京代表處。這是今年7月1日《境外證券交易所駐華代表機構管理辦法》實施以來,境外證券交易所獲準設立的第一家駐華代表機構。
此前,只有香港證券交易所在2003年根據《內地與香港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設立了北京代表處。除紐約證券交易所外,其他主要境外證券交易所也在積極準備申請設立駐華代表機構,目前已有多家交易所提交了申請。
根據《辦法》規定,紐約證券交易所北京代表處獲準設立后,主要從事與證券上市有關的聯絡、推介和調研等非經營性活動,將定期向中國證監會提交報告,報告代表處的工作情況以及在該交易所上市交易的中國公司的情況及其中資會員的情況。
紐約證券交易所設立駐華代表處,是去年12月舉行的第一次中美戰略經濟對話達成的一項具體成果。今年5月,中國證監會頒布了《辦法》,對境外證券交易所設立駐華代表機構的審批和監管進行了規范。紐約證券交易所向中國證監會提交設立北京代表處的申請并獲得批準,充分顯示了中方為落實中美戰略經濟對話成果所做的積極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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