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6月24日電(記者張曉松)在第十六個全國“土地日”到來之際,國土資源部通過媒體再次提醒公眾:城鎮居民不得在農村購置宅基地。
針對一些地方城鎮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違法建造住宅、侵占耕地的現象,《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規定,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禁止城鎮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國土資源部《關于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見》規定,城鎮居民不能購買農村的宅基地,國土資源管理部門也不能為城鎮居民在農村購買和違法建造的住宅發放土地使用證。
另外,根據土地管理法的有關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不符合申請條件的不得批準宅基地。農村村民將原有住房出賣、出租或贈與他人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一律不批準。
國土資源部同時要求各地采取措施,引導農村村民住宅建設按規劃、有計劃地逐步向小城鎮和中心村集中。對城市規劃區內的農村村民住宅建設,要集中興建農民住宅小區,防止在城市建設中形成新的“城中村”,避免“二次拆遷”。對城市規劃區范圍外的農村村民住宅建設,按照城鎮化和集約用地的要求,鼓勵集中建設農民新村。在規劃撤并的村莊范圍內,除危房改造外,停止審批新建、重建、改建住宅。(完)
依法合理用地促進科學發展--寫在第十六個全國“土地日”
新華網北京6月24日電題:依法合理用地促進科學發展--寫在第十六個全國“土地日”
新華社記者張曉松
25日是第十六個全國“土地日”,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頒布20周年紀念日。今年全國“土地日”的宣傳主題是:“依法合理用地,促進科學發展。”
土地是民生之本、發展之基、財富之母。1986年6月25日頒布、1987年1月1日起實施的土地管理法,標志著我國土地管理步入了法制化軌道,對加強土地管理特別是耕地保護發揮了重要作用,為我國經濟社會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20年來,我國土地管理事業在探索中前進,土地利用規劃計劃的作用日益明顯,耕地保護工作不斷加強,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不斷深化,從無償無限期無流動到有償有限期有流動,市場配置土地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得到有效發揮,節約集約用地受到重視,地籍、信息化等業務基礎逐步鞏固,管理體制不斷完善,隊伍素質、執法能力和服務水平有了全面提高。特別是近年來,運用土地政策參與宏觀調控,對維護經濟平穩運行產生了積極成效。
“十一五”時期,是我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同時也是資源供需矛盾的凸顯期,資源利益沖突和訴求的高發期。緩解經濟社會發展與土地資源的矛盾將是長期而艱巨的任務。到2005年10月底,我國由于建設占用、生態退耕、農業結構調整和自然災害損毀,耕地面積已減少為18.31億畝,人均耕地下降為1.4畝。要保證實現到“十一五”期末我國耕地保有量18億畝的規劃目標,任務極為艱巨。
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要全面落實土地管理法和《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進一步嚴格土地管理,遏制一些地方違法違規占用土地,充分發揮土地供應的調控作用,促進國民經濟平穩運行。關鍵是要依法合理用地,促進科學發展。
依法合理用地,促進科學發展,必須認真編制和嚴格執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堅決制止通過修改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等方式規避占用基本農田報批的違法行為。在新農村建設中,要按規劃合理用地,不得以置換、掛鉤等為名大拆大建,不得將騰退土地全部用于非農建設,能夠復耕土地必須復耕。
依法合理用地,促進科學發展,必須堅持有保有壓、從嚴從緊控制新增建設用地。一方面,要優先保證國家重點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以及加強經濟社會發展薄弱環節建設項目用地。另一方面,要嚴格執行限制、禁止用地目錄和重點領域建設用地定額標準,嚴格征地管理,切實維護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
依法合理用地,促進科學發展,必須積極培育和發展土地市場,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擴大國有土地有償使用范圍。商業、旅游、娛樂和商品住宅等各類經營性用地,一律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出讓。同時,穩步推進工業用地的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和經營性基礎設施用地有償使用。
依法合理用地,促進科學發展,必須確保房地產調控的土地供應政策落到實處。要加強建設用地供應管理,進一步發揮土地供應的調控作用。要加大對閑置土地的處置力度,應當征收土地閑置費的要依法從高征收,應當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的要堅決依法收回。
依法合理用地,促進科學發展,必須嚴肅查處違法違規用地。特別是對違反規劃、突破計劃、違法批地用地的典型案件,以及重大違法違規用地案件,要公開調查、公開結果,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對有案不查的,要依照規定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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