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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人才培養體制改革
(四十)建立符合教育規律的人才培養體制。人才是第一資源,人才的成長與培養基礎在教育。要適應社會發展需要,樹立全面發展觀念、人人成才觀念、多樣化人才觀念、終身學習觀念、系統培養觀念,積極推進人才培養體制改革,形成符合人才成長規律,體系開放、機制靈活、渠道互通、選擇多樣的人才培養體制。
(四十一)推進人才培養體制改革。改革人才培養模式。改變單一的傳統教學方式,注重學思結合、知行統一和因材施教,倡導啟發式、探究式、討論式、參與式教學,堅持科學與人文結合,幫助學生學會學習,善于獨立思考,自由探索。推進課程改革,加強教材建設,充分發揮現代信息技術作用,促進優質教育資源共享。堅持教育教學與生產勞動、社會實踐相結合。強化學生科學實驗、生產實習和技能實訓。充分利用社會資源,加強校外活動場所建設,加強學生社團組織指導,鼓勵學生積極參與志愿服務和公益事業。
根據學生潛能和學習特點,推進分層教學等教學管理模式改革。建立幫助學習困難學生學習制度。建立學習優異學生培養機制,在跳級、轉學、轉換專業以及選修更高學段課程方面給予支持和指導。建立文學、藝術、科學、體育等方面特長學生培養機制,充分開發和發展其潛能。建立人才系統培養體制機制,推進小學、中學、大學有機銜接,推進教學、研究、實踐緊密結合,學校、家庭、社會密切配合,加強學校之間、校企之間、學校與科研機構之間合作,為人才成長搭建縱向銜接、橫向貫通的教育渠道。支持學校與國外有關學校合作,促進教育資源優勢互補,拓展人才成長的視野和路徑。
推進教育質量評價和人才評價制度改革。改進教育教學評價,建立科學、多樣的評價標準。開展由政府、學校、家長和社會各方面參與的教育質量評價活動。探索促進學生發展的多元化評價方式。改進人才評價及選用制度,強化人才選拔使用中對實踐能力的考查,克服單純追求學歷傾向。
(四十二)形成有利于人才培養體制改革的社會合力。改革人才培養體制是全社會的共同職責,政府、學校、家庭、社會要共同努力,形成合力。各級政府要把人才培養體制改革作為教育改革的重點,科學謀劃,扎實推進。各級各類學校要堅持育人為本,大膽試驗,努力形成各具特色的人才培養模式。家庭、社會要積極關心和密切配合人才培養體制改革,形成良好的社會輿論支持系統。
第十章 考試招生制度改革
(四十三)明確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目標。以有利于素質教育實施和創新人才培養為原則,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克服“一考定終身”的弊端,為人才成長和培養提供多重機會。研究和試行招生與考試相對分離的辦法。政府宏觀管理,專業機構組織實施,學校依法自主招生,學生多次選擇,逐步形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考試招生制度。加強考試招生法規建設,完善市考試院功能,提高服務能力和水平。成立市教育考試指導委員會,研究制定考試改革方案,指導考試改革。
(四十四)完善中等學校考試招生制度。完善初中就近免試入學的辦法。完善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制度,為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提供科學的依據。改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方式,發揮優質普通高中和優質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名額合理分配的導向作用。規范優秀特長生錄取程序與辦法。中等職業學校實行自主招生或注冊入學。
(四十五)完善高等學??荚囌猩贫?。完善綜合評價、多元選拔、多樣化錄取的綜合改革,探索統一高考、高中學業表現與高校自主測試的有效結合。深化考試內容與形式改革,著重考查綜合素質和能力,增強考試的科學性、導向性和規范性。探索實施部分科目一年多次考試的辦法,試行社會化考試。深化研究生入學考試制度改革,加強創新能力考查,發揮和規范導師在選拔錄取中的作用。
逐步探索實施分類選拔、多元評價、自主選擇的招生錄取機制。積極推進高水平大學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點工作。普通本科高等學校招生以統一入學考試為基本方式,結合學生的日常學業成績和非學業表現,綜合評價,擇優錄取。高等職業院校完善以學業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為基礎的自主選拔機制。對高中階段全面發展、表現優異的學生,由中學推薦、高等學??疾熹浫?。符合條件、自愿到國家需要的重點發展行業、單位就業的,實行定向招生錄取的辦法。對在實踐崗位上做出突出貢獻或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才,建立專門程序,破格錄取。探索建立適應本市經濟社會發展的成人高等學??荚囌猩贫?。
(四十六)加強信息公開和社會監督。完善考試招生信息發布制度,實現信息的公開、透明,保障考生權益,加強政府和社會監督。公開高等學校招生名額分配原則和辦法,公開招生章程和政策、招生程序和結果,公開自主招生辦法、程序和結果。加強考試招生法規建設,規范學校招生錄取程序,清理并規范升學加分政策。強化考試安全責任,加強誠信制度建設,堅決防范和嚴肅查處考試招生舞弊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