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8日從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了解到,去年中央企業23萬多名各級負責人員對持股、投資和兼職取酬情況進行了自查登記,并進行了整改。
據統計,5家集團公司的19名負責人員自查了兼職取酬問題;19家企業有56人持股不符合國資委有關規定,涉及金額1349萬元;61家企業338名中層管理人員兼職取酬1302萬元;96家企業6990人不規范持股得到初步清理。
中央企業針對問題查找原因并進行了整改,絕大多數負責人員及時退回兼職取酬。葛洲壩集團督促下屬單位糾正632名負責人和職工個人投資建電站問題,清退入股資金2086萬元;國家電網中層管理人員在多種經營企業的個人持股全部清退。
與此同時,中央企業按照國資委統一要求規范兼職行為。兵器工業集團等企業規定各級負責人員不得領取核定崗位績效工資以外的收入。中糧集團、中鋁公司等將廉潔從業作為基本指標體現在負責人員績效考核體系中。(樊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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