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價房和公租房首次成為住建部摸底目標。(資料照片)
據《第一財經日報》報道,今年中央財政安排了330億元用于廉租房建設,這筆資金是否已經分解至市縣一級,地方配套資金是否已經到位?對此,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以下簡稱“住建部”)近日下發通知試圖摸底。
而作為住房保障體系中“無縫對接”的重要一環,限價房和公共租賃住房也首次列入了住建部的摸底目標,經濟適用房則不在此列。
了解中央資金是否到位
記者獲悉,為了解各地廉租住房制度建設和限價商品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情況,住建部本月連發兩道通知,要求地方緊急上報相關統計數據和書面材料。
目前,我國廉租房建設所需資金主要來自于中央財政專項補助資金和中央投資補助,以及地方配套資金。在今年的中央政府工作報告中,中央財政安排了330億元(投資補助200億元和財政專項補貼130億元)用于廉租房建設。來自官方的消息稱,這筆資金已經基本下發到地方。
今年6月初,住建部、發改委、財政部聯合印發《2009-2011年廉租住房保障規劃》,將三年747萬戶的廉租住房保障任務分解至各地。目前各省正在逐步將本省指標分解下達至市縣政府。
根據前述兩個通知,地方需要上報2007-2009年中央財政廉租住房保障專項補助資金分解下達情況,如省級政府向市級政府分解下達的額度,市級政府向縣級政府分解下達的額度,各市財政向轄縣(市)財政實際撥付額度等,這些都要一一填寫。此外,地方還需要上報2009年實物廉租住房籌集計劃進展情況,如通過集中新建、配建、購買、改建等方式各自籌集的廉租住房套數。“廉租房建設是中央財政大力支持的,這次調查的主要目的就是了解地方政府的資金落實和配套情況。”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一位專家對記者透露,經濟適用房應為地方政府大部分出售了,所以在這方面沒有太大的資金壓力。
摸底意在實現保障性住房無縫對接
繼廉租房、經適房、限價房后,針對城市夾心層群體的公共租賃住房,今年也開始從決策視野進入到實踐環節。
北京近日下發了《北京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試行)》,計劃年內開建50萬平方米公共租賃房。上海也正在以專題形式研究適合于本市住房市場現狀的公共租賃房政策。
上述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專家表示,在全國范圍內調研摸底限價房和公共租賃房是第一次,此前有些地方根本沒有這兩類住房,這次摸底也是為了解對這類住房有所需求的人群規模,以便未來實現保障性住房的無縫對接。
根據住建部的通知,地方需要上報自2007年至2009年之間每年的開工竣工和出售限價房套數,以及公共租賃房開工竣工和出租套數。
地方主動“加碼”成為政績訴求
進入2009年,包括廉租房在內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被中央政府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國務院7月份正式批準成立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協調小組。協調小組由住建部牽頭,國家發改委、財政部、民政部、國家民委等16個部門參加,陣容可謂“豪華”。
而地方政府也展現了前所未有的熱情,紛紛提高廉租房保障標準和擴大保障人群的范圍。在溫州,為擴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圍和提高保障標準,加快廉租住房建設,從今年7月1日開始,溫州市區申請家庭的低收入標準從低保標準1.3倍以內擴大到低保標準2倍以內,住房困難標準從人均建筑面積低于14平方米擴大到人均建筑面積低于15平方米。
而在記者獲得的一份中部某省廉租房三年規劃征求意見稿中,明確提出“各地住房保障標準應該至少提高至17平方米左右,否則無法完成國家下達給我省的指標”。目前,該省管轄的地級市中,廉租房保障標準最高的為22平方米,最低的為12平方米,其他地區為15平方米。
北京師范大學房地產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宏新25日對記者表示,從2007年開始國務院下發《關于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之后,地方政府在廉租房建設上提高保障標準的苗頭變得越來越明顯,逐漸演變成為一種地方政府的政績訴求。“因為目前廉租房建設主要依靠財政支持,這種做法對地方‘財政的可持續性’提出了很高要求。如果地方財力困難,就不太適合無條件地提高保障標準。”王宏新稱。
全國人大近期曾組建專門調研組,自6月至8月份在一些地區調研中央保障性住房建設計劃實施情況。調研組長、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委主任高強在某地調研時曾直陳:有的城市規劃中,保障性住房建設占到城市住戶的1/3,規模太大,難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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