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重點資金審計調查情況
圍繞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點事項,開展了對城市基礎教育經費、財政支農資金和種糧農民補貼資金的審計調查。
(一)城市基礎教育經費審計調查情況。調查的19個城市2007年基礎教育經費投入734.76億元,比上年增長17.5%,高于同期財政經常性收入增長幅度,為城市基礎教育事業的健康發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但由于教育資源尤其是優質教育資源相對有限且分布不均衡,一些地區或部門經費投入保障管理責任未完全落實到位,造成基礎教育經費管理使用、招生和收費政策執行等方面還存在一些問題。2006至2007年,一些教育部門和學校違規收取擇校、補課、贊助等費用5.02億元,部分城市違規統籌使用、擠占挪用基礎教育經費18.08億元,一些地區和部門滯留基礎教育經費24.31億元。還有部分學校大量舉債,抽查的17所示范中學2008年9月底債務余額共計20.81億元,平均每所學校負債1.22億元,借入的資金主要用于校區建設。
(二)財政支農資金審計調查情況。調查的1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2007年財政支農資金比上年增長36%,有力推動了農村經濟社會發展。但財政支農投入政策在一些地方未完全落實到位,部分支農項目效益較差。調查的10個省級、113個市級和980個縣級財政中,2007年農業總投入增長幅度未達到財政經常性收入增長幅度的占33%,財政支農投入增量未達到上年增長水平的占18%;抽查86個應于2007年底完成的項目,有32個未達到設計要求或預期目標,占抽查項目總數的37%,致使已到位的8.24億元投資未能及時發揮效益。部分地方和主管部門還違規使用資金26.93億元,其中5837.4萬元用于建房買車。
(三)種糧農民補貼資金審計調查情況。調查了18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種糧農民直接補貼、農業生產資料綜合補貼、農作物良種補貼和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等4項補貼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2006至2008年,中央財政安排這些地區的4項補貼資金從190.3億元增加到691.7億元,增長了2.6倍,調動了農民的種糧積極性,促進了糧食生產穩步增長和農民增收。但由于按政策要求確定實際種糧面積難度較大,各地普遍按計稅土地面積等相對穩定的依據來分配補貼,致使資金分配上存在一些與國家政策要求不相符合的問題。2008年,有27個縣的320.1萬畝非種糧或非耕種土地享受補貼2.3億元,有24個縣的569.9萬畝已種糧土地應得未得種糧補貼3.9億元。還有10個省本級和28個縣2008年未及時撥付補貼資金28.9億元,滯留時間最長的達10個月。
對上述問題,有關部門和地方正在按國務院要求,抓緊研究進一步完善制度,加強監督和管理,確保黨中央、國務院各項惠民政策落到實處。對基礎教育經費審計調查發現的問題,教育部、財政部聯合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財務管理工作的意見》,對加強中小學收入、支出和資產管理提出了要求;有關城市逐項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部分違規收取的費用已退還學生,部分滯留、挪用的經費已撥付和歸還。對支農資金審計調查發現的問題,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部門認真研究完善政策制度,督促地方整改,有關地方制定了加大財政支農投入的相關制度和考核激勵辦法。
六、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相關審計調查情況
2008年第四季度以來,審計署把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作為重中之重,及時調整計劃安排,集中主要力量,緊急部署開展了對中央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的審計和審計調查,同時要求2009年的所有審計項目都要緊緊圍繞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這條主線,有效履行審計監督職責。審計情況表明,各地區各部門按照“出手要快、出拳要重、措施要準、工作要實”的要求,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制定的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一攬子計劃和各項政策措施,迅速行動,已取得初步成效。截至今年一季度,去年新增1000億元中央投資項目已進入全面實施階段,今年新增1300億元中央投資也基本下達到地方,國民經濟運行出現一些積極變化,一些地區和行業出現了回暖跡象。一季度國內生產總值同比增長6.1%,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同比增長15.9%,固定資產投資同比增長28.8%,城鎮新增就業268萬人,企業家信心指數比上季度提升6.5個百分點。
審計調查結果反映出,部分地方和部門在推動國家相關政策措施貫徹落實過程中還存在一些問題。主要是:有的項目地方配套資金未完全到位,有些項目不能按計劃及時開工,有的已開工項目進展緩慢,一些項目已到位資金閑置,還有個別地方虛報到位配套資金和工程進度,個別項目用新增投資償還以前年度拖欠的工程款沒有形成新的實物工作量,有些扶持中小企業的政策措施還未落實到位。這些問題,影響到中央新增投資的政策效果。
對審計指出的問題,發展改革委和財政部高度重視,制定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擴大內需中央投資項目管理有關問題的緊急通知》,要求各地確保項目100%開工建設、地方配套資金100%落實和檢查中發現的問題100%整改到位,確保地方政府債券資金優先并集中用于中央投資項目地方配套資金;有關地方正在采取措施,加快資金落實和項目前期工作,促進項目盡快開工并形成實物工作量。審計結果已向社會公告。
審計署將進一步加大力度,加強對中央相關政策貫徹實施情況的審計監督,尤其是對一些重特大投資項目、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基礎設施和生態環境建設工程實施全過程跟蹤審計,促進政策落實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