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邊征收反傾銷稅一邊向WTO告狀
中國焦炭又成了歐盟的被告,與此前不同的是,這次歐盟聯合美國指控中國對包括焦炭在內的工業原材料采取限制出口措施。而就在去年3月份,歐盟還決定對從中國進口的焦炭征收為期五年的正式反傾銷稅。現在來看,雖然還在征收年限內,但反傾銷稅肯定是不收了,或許歐盟已經迫不及待地期望中國的焦炭“傾銷”。
事實上這一幕并不陌生,歐盟對中國焦炭企業發起反傾銷調查再停止征收反傾銷稅不止一次。1999年,歐盟就曾對我國鑄造焦進行過反傾銷調查;2000年12月開始,對中國的鑄造焦征收每噸32.6歐元的反傾銷稅;2003年—2004年內,由于歐盟市場供不應求,2004年3月歐盟委員會決定暫停征收反傾銷稅;2005年12月16日,反傾銷措施到期終止。
我國是世界最大的焦炭供應國,2008年焦炭產量達到3.36億噸,占世界總產量的60%。近十年來,世界焦炭產能的增長主要在中國,世界焦炭市場的供應也主要來自中國。歐美國家雖然有自己的焦化廠,但產量非常小,大量的焦炭依靠中國供應。這決定了中國焦炭出口量的變動會對歐美國家焦炭價格造成巨大的影響。
盡管我國焦炭業在世界市場上具有如此重要的地位,但整個行業的發展卻一直顯得很“被動”。由于我國煉焦行業中小企業占到80%以上,這些企業規模小,布局分散,生產工藝、技術和管理水平落后,環保水平差,能耗高,缺乏市場競爭力。大量焦炭出口,一方面意味著我國本來就十分稀缺的焦煤資源大量流向國外;另一方面,煉焦所造成的高污染卻留在了國內。
近年來,在資源、環境的壓力下,我國政府逐漸改變了鼓勵焦炭出口的政策。2004年底取消了焦炭出口退稅;從2006年底開始對焦炭開征5%的出口關稅;2007年5月21日進一步將焦炭出口關稅提高10個百分點至15%;2008年開始,焦炭出口關稅再度提高10個百分點,達到25%;目前出口關稅已經提高到40%。
不僅如此,焦炭出口配額也逐年減少,獲得焦炭出口配額的企業則趨向集中。2008年,我國共發放焦炭出口配額1201萬噸,較2007年的1215萬噸配額相比減少了14萬噸。同時,焦炭出口權逐漸集中的趨勢非常明顯。2008年焦炭出口配額申報條件,進一步提高了焦炭出口企業配額申報的門檻,配額的分配逐漸由貿易型企業向生產型企業傾斜。
這些措施的實施取得了明顯的成效。今年以來,我國焦炭出口量大幅減少。海關數據顯示,今年5月份,我國出口焦炭僅2.2萬噸,同比下降99%,比4月份的三年來最低點還環比下降了12.4%;前5個月累計出口20.6萬噸,同比下降97%。
海關總署的統計顯示,我國焦炭主要出口至日本、印度和韓國等亞洲市場。如此來看,歐盟和美國能夠從中國進口到的焦炭可能少得可憐,因而才有了上述一邊征收反傾銷稅,一邊向WTO狀告中國“限制出口”的“鬧劇”。
總的來說,歐盟也好,美國也好,在對待中國的外貿政策上無不是“利益導向”的,這一點從雙方選擇向WTO提起訴訟的時機也不難看出。當前世界經濟開始復蘇,各國鋼鐵產量有所回升,對焦炭的需求開始增加。(記者李陽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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