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土資源部網站消息,國土資源部今日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土地整理復墾開發工作的通知指出,從2009年起,除國家重大工程可以暫緩外,非農建設占用耕地全面實行“先補后占”。因自然災害損毀的耕地,一般要在一年內恢復利用,保證耕地總量不減少。
通知指出,隨著我國工業化城鎮化進程的加快,土地資源供需矛盾突出,堅守18億畝耕地紅線面臨嚴峻挑戰。當前,土地整理復墾開發工作還存在目標單一、補充耕地力度不夠,占補平衡任務沒有完全落實,規劃統籌乏力、資金征收使用還有差距、監管工作不到位等突出問題。為適應新形勢的需要,切實加大補充耕地力度,部從構建保障和促進科學發展新機制出發,按照規劃引導、政策激勵、多元投入、規范管理的思路,進一步推進土地整理復墾開發工作,使其真正成為實施土地利用規劃的基本手段,推進開源節流的重要抓手,統籌城鄉發展的基礎平臺,既保護耕地資源可持續利用,又促進新農村建設、保障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環境建設取得成效。
通知指出,要嚴格補充耕地,堅守18億畝耕地紅線。地方各級國土資源部門要嚴格依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整理復墾開發規劃和年度補充耕地計劃,嚴格落實耕地“占補平衡”制度,各類非農建設占用耕地,應立足于本市、縣行政區域內補充完成。對于后備資源少確實難以完成的,可由省級國土資源部門在省域內統籌安排,嚴禁跨省(區、市)補充耕地。各地要抓緊擴大補充耕地儲備規模,從2009年起,除國家重大工程可以暫緩外,非農建設占用耕地全面實行“先補后占”。因自然災害損毀的耕地,一般要在一年內恢復利用,保證耕地總量不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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