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2007年度預算執行和其他
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2008年2月至3月,審計署對財政部2007年度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并抽審了21個所屬單位。
一、基本情況
財政部為中央財政一級預算單位,部門預算由部本級和52個二級預算單位的預算組成。
審計結果表明,財政部2007年度預算收支基本符合國家有關預算和財經法規的規定,會計處理基本符合會計法、相關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的規定,能夠認真做好本部門預算編報的組織工作,進一步加強了預算和財務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有關制度。但審計也發現了一些需要加以糾正和改進的問題。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預算編制不夠準確,造成至2007年末財政資金結余41 427.41萬元。
至2007年末,財政部預算結余資金41 427.41萬元。其中2007年,財政部財政信息化建設項目、資產清查聘請社會中介機構項目、三里河二區一號危房改造工程項目和票據印制與監管項目等4個項目預算共計25 580萬元,由于預算編制不夠準確,僅支出8376.25萬元,造成財政資金結余17 203.75萬元,占項目預算的67%。
(二)預算編制不夠細化6325.57萬元。
2007年初,辦公廳將35個駐各地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的部分專項檢查等經費預算未細化到各專員辦事處,而是列入部本級預算中。當年,分3次追加給各專員辦事處,共計6325.57萬元。
(三)已完工并投入使用的基建項目未及時結轉固定資產 106 902.51萬元。
截至2007年末,財政部于1993至2007年期間已完工并投入使用的23個基建項目累計投資106 902.51萬元,均未辦理竣工決算程序,相關資產未納入固定資產賬核算,項目結余資金也未清理上繳。審計署在2003年的審計意見中就曾指出“財政部未及時辦理已交付使用基建項目的竣工決算,基建項目結余款未按規定上繳財政”的問題,并要求財政部責成機關服務中心及時辦理工程竣工決算,結轉固定資產,將項目結余資金上繳財政。但至目前機關服務中心仍未徹底解決該問題。
(四)公務用車超編21臺。
截至2007年末,財政部經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批復的公務用車編制數為56臺(含3臺離退休部級干部用車),實有77臺,超編21臺,超編37 %。
(五)所屬財政科學研究所未經批準設立收費項目。
2007年,財政科學研究所未經批準,向學員收取學費、計劃外碩士研究生學費、委托培養博士研究生學費、在職人員申請碩士學位進修生學位論文答辯費(含指導費)、博士研究生招生費和所外人員聽課費等共計742.38萬元。
(六)所屬機關服務中心違規委托無工程咨詢和設計資質單位進行基本建設項目前期工作咨詢和設計。
2005年,機關服務中心委托無工程咨詢和設計資質的北京瑞安博建筑工程咨詢中心承擔南配樓、禮堂等附屬建筑加層改造以及其他項目的前期工作咨詢和設計工作,截至2007年末,累計支付相關費用224.01萬元。
(七)所屬收費票據監管中心未按規定編報政府采購預算,未嚴格執行政府采購程序。
收費票據監管中心2007年度預算中編列票據印制費3870萬元,但未將該項支出編報政府采購預算。當年票據印制費實際支出2581.60萬元。其中單次印刷10萬元至120萬元的31批次共支出1253.80萬元,均未按規定組織進行詢價評審;120萬元以上的3批次共支出623.63萬元,均未按規定組織進行二次競價。
三、審計處理情況及建議
對上述問題,審計署已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出具了審計報告,下達了審計決定書。對預算編制不準確造成財政資金結余的問題,要求加強本部門項目研究論證和預算審核工作,嚴格按程序和標準編制部門預算,壓縮資金結余規模,減少資金閑置,提高財政資金分配和使用的合理性、有效性,將以前年度結余納入以后年度預算統籌安排,盡快清理已經支出未報賬事項和待清理事項,并按規定處理;對預算編制不夠細化的問題,要求今后嚴格區分本級和所屬單位預算,細化預算編制,及時批復所屬單位預算;對已完工并投入使用基建項目未及時結轉固定資產的問題,要求及時辦理決算和結轉,基建項目結余應清理上繳財政;對公務用車超編的問題,要求向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匯報,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執行;對所屬財政科學研究所未經批準設立收費項目的問題,要求責成該所按規定履行報批手續;對所屬機關服務中心違規委托無工程咨詢和設計資質單位進行基本建設項目前期工作咨詢和設計的問題,要求責成該中心加強工程咨詢和設計管理,杜絕類似問題再發生;對所屬收費票據監管中心未編報政府采購預算、未嚴格執行政府采購程序的問題,要求責成該中心今后按規定編制政府采購預算,并嚴格執行政府采購程序。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署建議:財政部應加強自我約束,從嚴從緊編審本部門預算,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健全內控機制,認真遵守財經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
四、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財政部在審計前開展了自查,找出了存在的不足。對這次審計發現的問題,財政部高度重視,召開專題會議,責成有關單位認真進行糾正和整改。對預算編制不準確造成財政資金結余的問題,進一步加大了消化結余資金的力度,在政策允許財政撥款項目申請數比上年增長20%的情況下,已連續幾年實現部門預算負增長,同時加大工作力度,提高項目資金執行進度,并針對年度預算執行中實際發生的一些增支項目,盡量不申請追加財政撥款預算,而是動用以前年度結余解決;對預算編制不夠細化的問題,2008年已嚴格區分本級和所屬單位預算,細化預算編制,及時批復所屬單位預算;對已完工并投入使用基建項目未及時結轉固定資產的問題,已按規定正在辦理相關的審批手續,結轉固定資產,并將結余資金清理上繳財政;對公務用車超編的問題,已向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作出匯報,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執行;對所屬財政科學研究所未經批準設立收費項目的問題,該所已向相關部門提交了報批材料,申請在國家部委院所辦學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等相關規定出臺前單獨審批收費資格;對所屬機關服務中心違規委托無工程咨詢和設計資質單位進行基本建設項目前期工作咨詢和設計的問題,已責成相關職能部門加強工程咨詢和設計管理,杜絕類似問題再發生;對所屬收費票據監管中心未編報政府采購預算、未嚴格執行政府采購程序的問題,已責成票據中心在今后的工作中按規定編制政府采購預算,并嚴格執行政府采購程序。
此外,對審計發現的其他管理不規范等問題,審計署另行出具了審計建議函,財政部已進行了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