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信息產業部2007年度
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2007年12月至2008年3月,審計署對原信息產業部(現已整合為工業和信息化部)2007年度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并抽審了34個所屬單位。
一、基本情況
原信息產業部為中央財政一級預算單位,部門預算由部本級和61個二級預算單位的預算組成。
審計結果表明,原信息產業部2007年度預算收支基本符合國家有關預算和財經法規的規定,會計處理基本符合會計法、相關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的規定,能夠認真做好本部門預算編報的組織工作,進一步加強了預算和財務管理,建立健全了有關制度,認真整改以前年度審計發現的問題。但審計也發現了一些需要加以糾正和改進的問題。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申報的預算中含有非預算單位項目。
原信息產業部申報及財政部批復的2007年度預算中,包含非預算單位的基本建設項目預算14個,金額3660萬元。
(二)所屬30個省級通信管理局的33 706.53萬元結余資金未納入部門預算管理。
原信息產業部所屬31個省級通信管理局編報的2007年度預算中,有30個省級通信管理局的33 706.53萬元結余資金未納入部門預算管理。
三、審計處理情況及建議
對上述問題,審計署已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出具了審計報告。對申報的預算中含非預算單位項目的問題,要求工業和信息化部商財政部等有關部門理順預算撥款關系;對所屬30個省級通信管理局的結余資金未納入部門預算管理的問題,要求工業和信息化部將其納入預算管理。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署建議:工業和信息化部應進一步規范預算編制行為,真正做到統籌安排和規范使用財政資金。
四、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原信息產業部在審計前開展了自查,并糾正了自查發現的問題。對這次審計發現的問題,工業和信息化部高度重視,對申報的預算中含非預算單位項目的問題,正在商財政部理順預算撥款關系;對所屬30個省級通信管理局的結余資金未納入部門預算管理的問題,在編制2008年度中央部門預算時,已將其全部納入部門預算管理。
此外,對審計發現的其他管理不規范等問題,審計署另行出具了審計建議函,工業和信息化部已進行了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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