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部2007年度預算執行和其他
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2008年1月至2月,審計署對監察部2007年度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并抽審了2個所屬單位。
一、基本情況
監察部為中央財政一級預算單位,部門預算由部本級和3個二級預算單位的預算組成。
審計結果表明,監察部2007年度預算收支基本符合國家有關預算和財經法規的規定,會計處理基本符合會計法、相關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的規定,能夠認真做好本部門預算編報的組織工作,進一步加強了預算和財務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相關制度,認真整改以前年度審計發現的問題。但審計也發現了一些需要加以糾正和改進的問題。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自行調整項目預算80萬元。
2007年,監察部將財政部批復用于辦公樓冷凍機房冷水機組改造項目預算資金 80萬元,自行調整用于辦公樓外墻面改造項目。
(二)收取的代墊出國費等44.26萬元未納入部本級財務賬內統一核算。
2007年,監察部外事局將收取的為其他單位人員出國代墊費用等44.26萬元,未納入部本級財務賬內統一核算,而是在外事局另設賬戶管理。
(三)所屬北京培訓中心超范圍提取修購基金266.51萬元。
2007年,北京培訓中心將不應納入修購基金計提范圍的培訓費收入1776.76萬元作為計提基數,按15%的比例計提修購基金,多列支出266.51萬元。
三、審計處理情況及建議
對上述問題,審計署已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出具了審計報告。對未經批準調整項目預算的問題,要求調整有關會計賬目,嚴格執行批復的項目預算;對未將收取的代墊出國費納入本級財務統一核算問題,要求納入本級財務賬內統一核算;對所屬北京培訓中心超范圍提取修購基金的問題,要求將這筆基金歸還原資金渠道,并調整有關會計賬目。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署建議:監察部應進一步強化預算約束意識,加強項目資金管理;規范會計核算行為,促進財務管理水平的不斷提高。
四、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監察部在審計前開展了自查,并糾正了自查發現的問題。對這次審計發現的問題,監察部高度重視,部主要領導多次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要求有關單位逐項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對未經批準調整項目預算的問題,已將調整用于外墻面改造項目的資金全部歸還原資金渠道,并已報財政部審批用凈結余資金解決該項目資金缺口;對未將收取的代墊出國費納入本級財務統一核算的問題,已將外事局核算代墊出國費的賬戶注銷,資金納入本級財務統一核算;對所屬北京培訓中心超范圍提取的修購基金,該中心已按原渠道沖回,并調整了有關會計賬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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