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郵政局2007年度
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2008年1月至3月,審計署對國家郵政局2007年度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并抽審了4個所屬單位。
一、基本情況
國家郵政局為中央財政一級預算單位,部門預算由局本級和31個二級預算單位的預算組成。
審計結果表明,國家郵政局2007年度預算收支基本符合國家有關預算和財經法規的規定,會計處理基本符合會計法、相關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的規定,能夠認真做好本部門預算編報的組織工作,進一步加強了預算和財務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內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執行。但審計也發現了一些需要加以糾正和改進的問題。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擴大開支范圍使用項目資金183.64萬元。
2007年,國家郵政局未經批準,將“郵政市場監管”項目經費105.64萬元改變資金用途,其中購買財務管理系統軟件支出70萬元,支付信息網站專線費35.64萬元;將“郵票選題和審查”項目經費60萬元改變資金用途,用于向人民郵電報社支付郵政政務專刊制作費;在“郵政監管法律法規的修訂與完善”項目中列支應由“‘十一五’行業發展”項目經費列支的《郵政業第十一五規劃》編制經費18萬元。
(二)在本年項目經費中預支下一年度檢測費31.50萬元。
2007年12月,國家郵政局從“郵政用品用具檢測”項目中列支2008年郵政用品用具產品質量檢測費31.50萬元。
(三)虛列支出20萬元用于向所屬機關服務中心支付服務費。
2007年,在機關服務中心未向該局提供有關服務的情況下,該局于當年12月向其撥付服務費20萬元,并全部列支。
(四)所屬北京市郵政管理局存在的主要問題。
1.在往來款中核算部分收支。2007年,北京市郵政管理局收到北京市農村建設辦公室撥入的“村郵站”建設資金共計115.30萬元, 截至年底,該項資金支出106.80萬元,結余8.50萬元,在“暫存款” 科目中列收列支。
2.擴大基本支出開支范圍13.65萬元。2007年,在財政部批復的國家郵政局經費預算中,未安排住房改革支出預算。但截至年底,北京市郵政管理局在基本支出經費中列支職工住房公積金13.65萬元。
(五)所屬北京郵電療養院存在的主要問題。
1.虛增經營成本60.90萬元。2007年12月,北京郵電療養院在營業成本中列支客房用品采購支出60.90萬元,貨款尚未支付,貨品仍在廠家存放,造成虛增經營成本。
2.在應付工資中列支職工補充養老保險17.80萬元。截至2007年底,北京郵電療養院累計在應付工資中列支職工補充養老保險17.80萬元。
三、審計處理情況及建議
對上述問題,審計署已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出具了審計報告,下達了審計決定書。對本級擴大開支范圍使用項目資金、在本年項目經費中預支下一年度檢測費和所屬北京市郵政管理局擴大基本支出開支范圍的問題,要求調整有關會計賬目,今后嚴格執行財政部批復的預算,確需調整的,按規定程序報批;對虛列支出用于向所屬機關服務中心支付服務費的問題,要求將服務費返回并調整有關會計賬目;對所屬北京市郵政管理局在往來款中核算部分收支和所屬北京郵電療養院虛增經營成本、在應付工資中列支職工補充養老保險的問題,要求調整有關會計賬目。
四、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國家郵政局在審計前開展了自查,并糾正了自查發現的問題。對這次審計發現的問題,國家郵政局高度重視,召開會議通報、專題下發文件要求整改,并進行了專項檢查。對本級擴大開支范圍使用項目資金和所屬北京市郵政管理局擴大基本支出開支范圍的問題,正在商財政部研究整改措施,并表示今后將細化項目預算,嚴格按規定程序報批調整事項;對本年項目經費中預支下一年度檢測費的問題,已調整有關會計賬目;對虛列支出用于向所屬機關服務中心支付服務費的問題,已收回服務費并調整有關會計賬目;對所屬北京市郵政管理局在往來款中核算部分收支和所屬北京郵電療養院虛增經營成本、在應付工資中列支職工補充養老保險的問題,已按照要求調整賬目。
此外,對審計發現的其他管理不規范等問題,審計署另行出具了審計建議函,國家郵政局已進行了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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