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2007年度
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2007年12月至2008年3月,審計署對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以下簡稱發展研究中心)2007年度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并抽審了3個所屬單位。
一、基本情況
發展研究中心為中央財政一級預算單位,部門預算由中心本級和3個二級預算單位的預算組成。
審計結果表明,發展研究中心2007年度預算收支基本符合國家有關預算和財經法規的規定,會計處理基本符合會計法、相關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的規定,能夠認真做好本部門預算編報的組織工作,建立健全了有關制度,制定了《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財務管理暫行辦法》等內部控制制度,進一步加強了預算和財務管理工作,預算管理和財務核算水平逐步提高。但審計也發現了一些需要加以糾正和改進的問題。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本級及所屬信息中心、市場研究所課題費上年累計余額及本年收支均未納入預算管理。
本級及所屬信息中心、市場研究所課題費上年末累計余額6027.72萬元,本年收入共計2985.3萬元,支出2728.53萬元,年末累計結余6284.49萬元,均在“其他應付款”科目核算,長期未納入預算管理。
(二)管理費收入255萬元未納入預算外資金管理。
發展研究中心2007年共向11家所屬和掛靠單位收取管理費255萬元,未納入預算外資金管理。
(三)人員經費擠占公用經費441.81萬元。
2007年,發展研究中心人員經費預算825.98萬元,當年實際支出1267.79萬元,人員經費超預算擠占公用經費441.81萬元。
三、審計處理情況及建議
對上述問題,審計署已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出具了審計報告,下達了審計決定書。對課題費收入未納入部門預算管理的問題,要求納入預算管理,并制定相應的管理辦法,管好用好預算資金;對管理費收入未納入預算外資金管理的問題,要求納入預算外資金賬戶管理,實行“收支兩條線”;對人員經費擠占公用經費的問題,要求按照預算法嚴格執行預算。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署建議:發展研究中心應增強綜合預算意識,加強社會課題項目的管理,進一步完善內控制度,提高財務核算水平,切實履行對所屬部門財務監管的管理職責。
四、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發展研究中心在審計前開展了自查,并糾正了自查發現的問題。對這次審計發現的問題,該中心高度重視,多次召開會議研究整改措施。對課題費收入未納入部門預算管理的問題,已會同財政部成立專家小組,研究課題費管理制度辦法,正在進行整改;對管理費收入未納入預算外資金管理的問題,擬停止向所屬和掛靠單位收取管理費;對人員支出擠占公用支出的問題,表示將進一步規范人員經費預算編制,今后嚴格執行預算。
此外,對審計發現的其他管理不規范等問題,審計署另行出具了審計建議函,發展研究中心正積極采取措施進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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