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支持改善公共基礎設施,服務了西部地區經濟發展
不斷增加中央預算內基本建設資金和國債項目資金用于西部地區的投入。從2000年至2009年9月,中央財政向西部地區下達中央建設投資累計5507億元,占已下達投資總額的31.6%,主要用于農、林、水利項目、技術進步和產業升級、社會事業項目、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環保、公檢法司設施建設等,并適當提高對西部地區項目補助比例。
不斷加大對中西部地區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的支持力度。中央財政安排中西部地區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基礎設施項目貼息資金從2001年的1億元增加到2009年的9.5億元(含國家級邊境經濟合作區基礎設施項目),有力地支持了開發區基礎設施建設,進一步改善了中西部地區的投資環境。繼續對自主創新能力強的開發區,給予重點貼息支持,拉開差距;重點支持為自主創新服務、體現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
不斷加大對西部地區公路、鐵路、機場和郵政設施的投入,積極支持西部地區交通郵政事業發展。
四、支持農業發展、農民增收和生態建設,促進了西部地區農村穩定繁榮
中央財政加大對西部地區農業綜合開發的投入力度,積極改造中低產田,建設高標準農田,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新增糧食生產能力100億公斤。推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調整,支持建設現代化農業示范區和科技示范區,提高農業效益。2000-2009年,中央財政安排西部地區農業綜合開發資金332.29億元。加大對西部地區的動物防疫工作及其他農業補助資金扶持力度。建立健全農業保險機制,農業保險保費補貼資金向西部地區傾斜。支持西部地區小型農田水利設施建設。實施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陽光工程,并不斷提高補助標準,促進農村富余勞動力向城鎮轉移就業,增加了農民收入。
加大西部地區扶貧開發力度,扶貧資金向貧困地區相對集中、貧困人口較多的西部地區傾斜。2000-2009年中央財政補助西部地區的扶貧資金累計787億元,占該項資金總額的62.9%。通過扶貧開發,大大改善了西部貧困地區的生產生活條件,促進了貧困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維護了社會穩定和邊疆鞏固。
同時,支持西部地區實施天然林保護工程、退耕還林工程和西部地區草原生態建設,建立中央財政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制度,有力改善了西部地區生態環境。
五、支持教育發展,推動了西部地區教育水平提高
實施國家貧困地區義務教育工程、農村中小學危房改造工程、中小學布局調整等一系列重大工程,支持西部地區改善基礎教育辦學條件;實施西部地區“兩基”攻堅計劃,支持西部地區建設寄宿制學校和發展現代遠程教育,促進了西部地區九年義務教育基本普及工作。
建立健全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從2006年春季學期起,率先在西部地區建立以“兩免一補”為主要內容的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并將農村中小學的公用經費、校舍維修改造經費以及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經費全面納入公共財政保障范圍。中央財政充分考慮西部地區財力困難的實際情況,承擔了大部分資金支出。2006-2008年,中央財政共安排西部地區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資金493億元。
制定《化解農村義務教育“普九”債務試點補助辦法》,積極籌措資金化解農村義務教育債務。2007-2008年,中央財政安排西部地區化解農村義務教育債務試點補助資金69億元,占該項資金總額的47.9%。實施全國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從2009年起對地質災害易發地區的各級各類城鄉中小學存在安全隱患的校舍進行抗震加固、遷移避險,提高綜合防災能力,重點支持中西部地震重點監視防御區及其他地質災害易發區。支持職業教育基礎能力建設。安排專項資金,重點用于支持職業教育實訓基地建設,師資培訓和國家級示范性院校建設等方面,并給予西部地區適當傾斜。
實施中職國家助學金政策。從2007年起,國家將中職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納入了資助政策體系,對西部地區不分生源,國家助學金中央與地方分擔比例為8:2。2007-2009年,中央財政共安排西部地區中職國家助學金95.8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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