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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溫州7月26日電記者26日從“7·23”甬溫線特別重大鐵路交通事故善后工作組了解到,該起事故死亡旅客賠償金標準已確定。
“7·23”甬溫線特別重大鐵路交通事故善后工作組有關負責人表示,此次事故每位死亡旅客的賠償金將依據國務院《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和《鐵路旅客意外傷害強制保險條例》的規定,并根據實際情況,本著以人為本原則和人道主義精神,由事故賠償金、一次性專項幫扶款以及愛心捐助款構成,總計人民幣50萬元。
23日晚間,北京至福州的D301次列車行駛至溫州市鹿城區黃龍街道(原屬雙嶼鎮)境內路段時,與杭州開往福州的D3115次列車追尾,目前已造成39人遇難。(記者岳德亮、張和平)
動車事故賠償方案詳情:早簽協議可獲數萬元獎勵
中新網溫州7月26日電(記者 成效偉)7月26日凌晨1點,“7·23”動車追尾事故溫州鹿城區處置領導小組在仰義對遇難者林焱家屬簽訂傷亡賠償協議,賠付50萬元。,據溫州官方網站《溫州網》報道,目前已進入善后理賠階段,由各街道、鎮組成的32個談判組力爭在7-10天內處理解決善后事宜。賠償費用除獎勵費外其余由鐵道部一并支付。
記者查詢相關法規獲悉,根據2007年9月起實施的《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旅客人身傷亡賠償限額為15萬元,行李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這就是說,上述賠償加上強制保險2萬元,如果死亡旅客并未購買其他商業保險,最多只能獲賠17.2萬元。
記者從有關部門了解到,根據鐵道部有關規定,此次賠償標準是執行以17.2萬元為基數再加上20萬元保險理賠總共37.2萬元,這個基數是固定不變的;另外還加上遇難者家屬交通費、埋葬費、家屬贍養費等共計不超過45萬元;事發后在短時間接受談判并簽訂協議的可視情況酌情予以數萬元獎勵。以上費用除獎勵費用由戶籍所在地政府拿出來外,其余由鐵道部一并支付,支付方式以現金和沖卡方式,原則上打卡,整個談判將遵循對死者尊重為第一原則。
2011年7月23日晚,北京南至福州D301次列車與杭州至福州南D3115次列車在浙江溫州境內發生追尾事故。截至目前,此次事故遇難者人數已增至3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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