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快發展服務業
服務業是擴大消費的重要增長點,也是結構調整的重要著力點。要努力促進服務業拓寬領域、增強功能、優化結構,提高供給能力和水平。力爭第三產業增加值達到2820億元,增長10%以上。
全面推進旅游“二次創業”。認真落實《云南省旅游產業發展和改革規劃綱要》,加快改革發展步伐,促使旅游業轉型升級、提質增效。大力改造提升現有景區景點,建設好一批休閑度假重大項目,引進一批國際品牌企業到我省投資開發和經營管理,培育一批有較強投資和開發能力的大型旅游企業。促進文化產業與旅游產業良性互動,加快開發文化旅游產品。力爭全年接待海內外游客新增1000萬人次,實現旅游總收入突破900億元。
加快發展面向生產的服務業。進一步重視金融業發展,促使形成銀行、證券、保險業共同發展的格局。加強地方金融和農村金融工作,切實防范金融風險。加快發展現代物流業,培育一批現代物流中心和物流企業。重視民航產業發展,進一步發揮民航業對經濟社會發展的促進作用。選擇發展具有我省特色的服務外包業。
大力發展面向農村的服務業。繼續組織實施好“萬村千鄉”工程,培育大型涉農商貿企業,發展生產生活資料連鎖經營,完善產銷、科技、信息和金融等農村社會化服務體系,為擴大農村消費創造更好條件。
拓展面向民生的服務業。適應群眾生活多樣化、個性化的需要,努力擴大消費空間,大力發展文化娛樂、體育健身、休閑旅游、教育培訓、家政服務等服務業。健全社區服務體系,不斷完善社區服務功能。繼續落實鼓勵家電、摩托車、汽車下鄉的各項政策,穩定和促進大宗商品消費。加快實施餐飲業品牌工程,擴大滇菜知名度和影響力。
(五)積極推進城鎮化進程
穩步推進城鎮化是擴大內需、調整結構的重要抓手。要堅持城鎮化與新農村建設良性互動,不斷提高我省城鎮發展水平,力爭全省城鎮化率達到36%左右。
促進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按照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完善功能、以大帶小的原則,加快提升現代新昆明建設發展水平,積極推進區域中心城市建設,形成輻射作用大的城市群。高度重視中小城市和小城鎮發展,加快推進60個旅游小鎮建設,培育一批特色鮮明的現代農業小鎮、手工業小鎮、商貿小鎮、生態園林小鎮和邊境口岸小鎮。大力改善城鎮交通、供排水、污染治理、通信網絡等基礎設施和醫院、學校、文化、體育等公共設施建設。創新城鎮管理手段,開展綜合管理試點。
切實幫助進城農民逐步融入城鎮。有計劃有步驟地解決農民工在城鎮的就業和生活問題,吸納有條件的農民工特別是新生代農民工轉為城鎮居民。推進戶籍制度改革,放寬中小城鎮落戶條件。探索農民工參加社會保險的有效途徑,切實解決好農民工子女就學等突出問題。
促進房地產業健康發展。認真落實國家相關政策措施,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完善房地產市場調控,控制房價過快上漲。加快中低價位、中小戶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設,滿足居民自住和改善型住房需求。加快建筑業發展。
(六)進一步深化改革擴大開放
把深化改革與促進發展結合起來,全面提升經濟發展的內生動力。進一步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切實推動國有資產戰略重組,逐步實現國有經營性資產監管全覆蓋。改革污水、垃圾處理收費制度。扎實推進省直管縣財政改革和擴權強縣試點。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組織實施好公共醫療衛生機構績效工資改革,根據國家統一部署,穩步推動其他事業單位績效工資改革。進一步搞好昆明市、紅河州綜合改革試點。分類組織實施省級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性國有資產管理改革。
積極推動中國面向西南開放的橋頭堡建設各項準備工作。抓緊完善規劃方案,加強匯報銜接,爭取把“橋頭堡”建設納入國家發展規劃并盡早啟動實施。繼續配合做好連接周邊國家通道建設專項研究,加快云南境內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建設,推進開辟西向貿易通道。全力支持中緬油氣管道及煉化基地項目開工建設。推進通關便利化進程,推動解決昆曼大通道“通而不暢”的問題。充分發揮各類展會的合作平臺作用,深化與東南亞、南亞國家的交流合作,積極開展孟中印緬地區經濟合作。
抓住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建成的有利時機,不斷拓展對外開放的深度和廣度。進一步優化出口商品結構,著力培育新的外貿增長點,提高出口產品附加值。重視建設出口商品基地,推動中緬、中越、中老跨境經濟合作區建設取得明顯進展。擴大先進技術和關鍵零部件進口。完善和創新招商引資方式。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企業對外投資,開展境外資源合作開發。重視與港、澳、臺的經貿往來,加強泛珠三角區域合作。加大金融開放合作力度,推進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做好上海世博會的參展工作。
(七)深入開展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
加強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事關全省各族人民的切身利益和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我們要全面深入推進“七彩云南保護行動”,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發展。
推進“森林云南”建設。繼續實施重點防護林、天然林保護等工程,不斷鞏固退耕還林成果。繼續抓好滇西北生物多樣性保護,重視滇西南生物多樣性保護。大力培育商品林基地,完善森林產業體系。加強森林管護,完成營造林650萬畝,進一步增強云南森林碳匯能力。
加強九大高原湖泊和江河流域水污染綜合治理。以削減入湖主要污染物為核心,以改善水環境質量為重點,堅決推進滇池治理,全力落實滇池治理“十一五”規劃項目。鞏固洱海、撫仙湖污染治理成果,加快治理星云湖、杞麓湖和異龍湖,繼續抓好陽宗海砷污染治理。重視金沙江、南盤江等流域的水污染防治,嚴格控制重點流域內危險化學品、有毒有害物資生產、運輸和儲存等經營活動。
全面完成“十一五”節能減排目標任務。強化節能減排目標考核,繼續加大力度推進企業節能技術改造。堅決淘汰落后產能,有效遏制高投入、高消耗和高排放。進一步強化對火電脫硫、糖廠化學需氧量減排等項目的建設和運行監管。加快城鎮污水處理廠和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年內所有項目都要開工,確保91個項目建成并投入運行。
積極發展循環經濟和低碳經濟。按照減量化、再利用和資源化的原則,創建一批循環經濟企業和生態產業園區,進一步建立和完善清潔生產機制,抓好一批清潔能源示范縣。抓好曲靖市、玉溪市節水型社會建設試點。制定云南低碳經濟發展綱要,爭取列為國家低碳經濟試點省。進一步優化能源結構,積極開發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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