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貨幣政策操作
2008年上半年,中國人民銀行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各項決策部署,堅持一手抓抗震救災和災后重建,一手抓經濟社會發展,正確把握金融調控的重點、節奏和力度,堅持“區別對待、有保有壓”,采取綜合措施加強銀行體系流動性對沖,引導貨幣信貸合理增長和信貸結構優化,繼續穩步推進金融企業改革,增強人民幣匯率彈性,改進外匯管理,維護總量平衡。
一、靈活開展公開市場操作
上半年,中國人民銀行密切關注國內外經濟金融形勢變化,加強流動性管理,靈活開展公開市場操作。一是靈活安排操作工具組合。上半年,銀行體系短期流動性需求波動較大,中國人民銀行按照貨幣調控要求,針對銀行體系流動性狀況及金融機構資金配置需求變化,搭配使用中央銀行票據和以特別國債為工具的正回購操作,盡可能地多收回銀行體系過剩流動性。上半年累計發行央行票據2.94萬億元,開展正回購2.35萬億元。6月末,中央銀行票據余額為4.24萬億元,正回購余額為1756億元。二是充分發揮公開市場操作的預調和微調作用。在科學分析預測流動性供求形勢的基礎上,中國人民銀行合理把握公開市場操作的力度和節奏,靈活安排各操作工具期限結構,形成央行票據和正回購在期限上的互補,有效熨平了季節性因素導致的市場波動。三是保持公開市場操作利率平穩,合理引導市場預期。6月末,3個月期、1年期、3年期中央銀行票據發行利率分別為3.3978%、4.0583%、4.56%,均與年初相同期限品種利率基本持平。四是適時開展中央國庫現金管理操作。為加強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的協調配合,提高國庫現金的使用效益,中國人民銀行與財政部于1月30日、4月30日和7月30日滾動開展了3期中央國庫現金管理商業銀行定期存款業務,操作量均為300億元,期限3個月,保持了該業務的連續性。
二、繼續發揮存款準備金的對沖功能,對部分農村信用社和災區實行傾斜性的存款準備金政策
上半年,為對沖多余流動性,中國人民銀行先后于1月16日、3月18日、4月16日和5月12日宣布上調存款類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各0.5個百分點,分別于1月25日、3月25日、4月25日和5月20日實施;于6月7日宣布上調存款準備金率1個百分點,于6月15日和6月25日分別按0.5個百分點繳款。一般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達到17.5%。同時,為加強對“三農”的信貸支持,對全國1379個縣(市)涉農貸款比例較高、資產規模較小的農村信用社實行較低的存款準備金率,目前其存款準備金率已比正常水平低5.5個百分點。汶川地震發生后,為加大對災后恢復重建的支持力度,在上調存款準備金率時,對重災區的地方法人金融機構也沒有上調。
三、加強“窗口指導”和信貸政策引導
引導金融機構加強信貸調控,在年度內合理均衡放款,防止貸款過度波動。堅持有保有壓,優化信貸結構。限制對高耗能、高排放和產能過剩行業劣質企業的貸款。增大對“三農”、災后恢復重建、小企業、服務業、自主創新、節能環保等的信貸支持力度。著力改善農村金融服務。繼續發揮支農再貸款的作用,做好農村信用社改革專項票據兌付工作,增加中西部地區、糧食主產區和受災地區再貸款,允許農村信用社提前支取特種存款。引導農村金融機構堅持按照農時需要發放貸款,努力增加對糧食、食用油、肉類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信貸投放。對災區實行優惠傾斜的貨幣信貸政策,積極滿足災區信貸資金需求。
四、穩步推進金融企業改革
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改革不斷深化。中國工商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和交通銀行四家已改制銀行的公司治理、業務轉型和經營績效得到持續提升。上半年,改制銀行各項業務發展勢頭良好,凈利息收入、手續費及傭金收入均有較快增長,四家改制銀行的業績同比大幅增長。中國農業銀行的改革基礎性工作取得重大進展。繼服務“三農”總體實施方案在八個省(市區)的17個地區、123個縣支行試點推行后,2008年3月份又選擇了六個省(區)的11個二級分行開展“三農”金融事業部改革試點。中國人民銀行正會同有關部門,進一步研究論證中國農業銀行股份制改革實施方案。
根據國務院領導批準的改革總體方案和具體實施方案,國家開發銀行的商業化改革穩步推進。目前,國家開發銀行已完成法律盡職調查工作,股份公司設立的前期準備工作也正在有條不紊地進行中。
農村信用社改革取得重要進展和階段性成果。6月末,對1771個縣(市)累計兌付專項票據1206億元,有效化解了歷史包袱。農村信用社資金實力增強,支農服務改善。6月末,按貸款四級分類口徑統計,農村信用社不良貸款比例8.4%,比改革之初降低了28個百分點。農村信用社的各項貸款占全部金融機構貸款的比例為12%,比改革之初提高了1.6個百分點。農業貸款占其各項貸款的比例為47%,比改革之初提高了7個百分點。產權制度改革進展順利。6月末,全國共組建農村商業銀行19家,農村合作銀行131家,組建以縣(市)為單位的統一法人機構1894家。中國人民銀行會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銀監會)認真履行職責,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條件審核把關,積極督促農村信用社加強內部管理、強化約束機制,資金支持政策對推動農村信用社改革發揮了重要的正向激勵作用。按照國務院的統一部署,農村信用社改革的首要目標是增強為“三農”服務的功能。從有利于堅持改革為“三農”服務的取向、有利于農村信用社的健康可持續發展、有利于農村金融市場的適度競爭和繁榮發展的需要出發,現階段,無論是農村信用社的產權制度改革,還是組織形式選擇,都應堅持農村信用社縣(市)法人地位的長期穩定。對保持縣(市)法人地位長期穩定、且涉農信貸投放比例較高的農村信用社,中國人民銀行將繼續按照現行規定,執行利率優惠的再貸款政策,實施較低的法定存款準備金率,并支持其優先加入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
五、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加快外匯管理體制改革,促進國際收支基本平衡
繼續完善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進一步發揮市場供求在人民幣匯率形成中的基礎性作用,增強人民幣匯率彈性,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同時,深化外匯管理體制改革,合理引導人民幣匯率預期,加強對跨境資金流動的監測、分析和管理,促進國際收支基本平衡。一是通過市場化手段調控銀行體系外匯流動性,進一步理順金融機構、企業和居民之間的價格傳導機制,引導不同微觀主體通過價格手段有效分散匯率風險。二是建立出口收結匯聯網核查制度,實行貿易信貸登記管理,防止無真實貿易背景的資金流入。目前,新系統試運行平穩,政策效果初步顯現。三是完善外債指標管理,在2007年度指標基礎上再削減金融機構短期外債指標10%左右。四是加強異常資金流動的部門協調和聯合監管,開展外匯專項檢查和調查,打擊跨境資金違規流動。借助電子化手段,加強和改進直接投資項下外匯管理。五是在部分地區開展服務貿易外匯管理改革試點,便利企業正常經營需要。繼續推進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QDII)制度,進一步完善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制度。研究規范外資股東減持A股的資金匯兌等問題。六是擴大外匯市場主體,2008年以來共批準10家銀行獲得銀行間貨幣掉期交易會員資格和一家財務公司成為銀行間即期外匯市場成員,更好地滿足市場主體規避匯率風險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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