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22日電(記者羅博、董峻)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副組長、國務院扶貧辦主任范小建22日說,隨著更多的社會資源服務于緩解貧困這個目標,我國正逐步形成了一個“大扶貧”的工作格局。
范小建在此間舉行的“扶貧開發形勢與政策研討會”上說,由于各行各業、社會各界更加關注貧困地區、關注貧困和弱勢群體,相對于過去主要依靠經濟增長拉動和專項扶貧計劃推動的局面,我國已逐步形成了一個“大扶貧”的工作格局,這對扶貧開發工作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從2000年到2006年,我國農村絕對貧困人口從3209萬減少到2148萬,下降了33.1%;低收入貧困人口從6213萬減少到3550萬,下降了42.9%。此外,從2003年到2006年,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農民人均純收入首次出現連續四年增幅在6%以上并高于全國平均水平的局面。
范小建同時指出,雖然從今年開始,各地都在認真落實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但并不意味著扶貧開發就不需要搞了。由于農村低收入貧困人口規模還相當大,因此扶貧開發投入不但不能減少還要繼續增加,應當努力使貧困地區和貧困群體共享改革發展成果。
扶貧辦主任范小建:我國扶貧開發仍存在四大問題
新華社北京11月22日電(記者羅博、董峻)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副組長、國務院扶貧辦主任范小建22日說,雖然經過20多年的扶貧開發,我國農村絕對貧困人口已經從1.25億減少到2148萬,但目前農村貧困問題依然嚴峻。
范小建在此間召開的“扶貧開發形勢與政策研討會”上說,新階段的扶貧開發工作出現了一些新的情況,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一是我國貧困人口規模依然很大。根據農村貧困監測數據,到2006年,全國農村絕對貧困和低收入人口總數5700萬,占農村人口的6%。重點地區貧困人口規模更大、貧困程度深、增收門路少、返貧現象嚴重。
二是特殊貧困地區矛盾突出。在14.8萬個貧困村當中,絕對貧困和低收入人口占鄉村總人口的33%;在石山區、荒漠區、高寒山區、黃土高原區和地方病高發區、人口較少民族地區和42個沿邊境和扶貧重點縣,這一數字超過40%,其中大部分是少數民族聚居區.在貧困人口總量不斷減少的情況下,這些地區需要移民的農戶比例明顯提高。
三是致貧原因進一步復雜化。如一些地區與生態環境保護配套的相關政策不到位,使部分農戶傳統生計受到沖擊;市場波動引發的返貧問題;城市化過程中的失地農民;還有邊境自然條件惡劣地區邊民實行移民扶貧;水庫移民的基礎設施和社會服務還沒有解決等等。
四是區域、城鄉和居民的收入差距繼續擴大,特別是表現在貧困地區內部。2001年至2006年,全國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從2.9:1擴大到3.3:1。其中,甘肅省從3.44:1擴大到4.18:1;貴州省從3.73:1擴大到4.59:1;青海玉樹藏族自治州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已經達到5:1。貧困人口減少和收入增長所帶來的正面影響在很大程度上被差距擴大所帶來的負面影響所抵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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