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關于加強和規范新開工項目管理的通知》。通知規定,從明年1月起,總投資5000萬元以上的擬建項目在完成各項審批和許可手續后,須每月向社會公告。
根據通知,各類投資項目開工建設必須符合8個條件,主要包括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發展建設規劃、土地供應政策和市場準入標準等。
通知要求,各級發展改革部門應為總投資5000萬元以上的擬建項目建立管理檔案。在項目完成各項審批和許可手續后,各省級發展改革部門應將項目名稱、主要建設內容和規模、各項審批和許可文件的名稱和文號等情況,通過本單位的門戶網站及其他方式,從2008年1月起按月向社會公告。
據中國社科院數量經濟與技術經濟研究所經濟模型研究室主任李雪松介紹,總投資5000萬元以上大項目可拉動經濟增長和增加財政收入,這就使得一些地方比較追求上大項目。因此,控制住大項目是控制各地新建項目增加的關鍵。(記者劉薇)
馬上就訪
措施利于防止經濟由偏快轉向過熱
中國社科院數量經濟與技術經濟研究所經濟模型研究室主任李雪松昨天表示,在投資、消費和出口三駕拉動經濟增長的馬車中,目前拉動我國經濟高速增長的因素主要是投資。自2003年起,我國固定資產投資增幅已連續四年在20%以上,而增幅保持在20%以下比較合理。因此,較高的固定資產投資增幅影響了經濟穩定運行。而新開工項目是未來固定資產增幅的預期,對其進行控制,有利于防止我國經濟由增長偏快轉向過熱。(本報記者 劉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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