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改院執行院長遲福林提出,我國現行的能源戰略規劃、機構設置與經濟大國的地位不相適應。為此,應盡快組建國家能源委員會,專司國家能源戰略職能。
我國應盡快建立國家能源控股公司。大大強化國家能源戰略職能。最大的三家國有控股能源公司既有執行國家能源戰略的某些職能,又都是海外上市公司。這樣,不可避免地導致資本盈利性和國家能源戰略職能之間的體制性矛盾。由此,盡快組建國家能源控股公司有著十分迫切而重大的現實需求。
隨著中國經濟的持續高速度增長,對石油等能源產品需求也同樣高速度增長,但中國經濟發展過程的石油供應缺口幾乎不可能依靠國內石油工業的增產彌補,事實從1993年開始,中國就已經成為了石油凈進口國,而現在對進口的依賴程度日益加重———從“九五”末期情況推測,2010年時我國石油產量的樂觀估計最多可達1.95億噸。即使需求按下限估計,石油產量按上限估計,2010年時我國石油供求缺口將在1億噸以上。由于石油資源的后備儲量限制,2010年后我國的石油產量將可能出現衰減;而到2015年和2020年時,我國的石油需求量將可能達到3.6億噸和4.3億噸。有專家估計,屆時我國石油的年進口總量可能要分別達到1.8億噸和2.5億噸。
我國作為世界第四大經濟體,作為一項國策來實施能源戰略已迫在眉睫,任務相當繁重。不僅要制定能源戰略規劃,采取新的能源政策,還要加強能源領域的國際合作和多邊談判,實施跨部門協調、管理和監督檢查,實行稅收等有效調控手段,推動國際、國內競爭性能源市場的建設,還要鼓勵提高能源效率、節約能源,以及促進能源體制改革。(王振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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