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上市公司在執行企業會計準則方面,在哪些方面還需要進一步加以改進和完善?
答:通過對上市公司進行逐日盯市、逐戶分析和實地調研,以及對2007年年報的全面深度分析,也發現上市公司在執行企業會計準則方面,還存在一些需要改進和完善的方面。
(一)執行不到位導致與企業會計準則規定存在偏差
1.少數公司財務報表格式隨意性較大。新準則明確規定了包括工商企業、商業銀行、保險公司和證券公司在內的通用財務報表格式,上市公司應當嚴格按照新準則規定的財務報表格式進行披露。但少數公司沒有嚴格遵循新準則規定的報表格式編報,而是自行對有關報表項目進行了調整,影響了上市公司報表信息的可比性。
2.部分公司報表附注披露的信息不夠充分。新準則要求對所有重大的交易或事項和重要的會計政策、會計估計進行充分披露。但部分公司披露的信息不全面、不完整、不詳細,沒有嚴格按照新準則的要求在附注中披露有關重要信息。有的沒有披露交易的具體內容、過程以及相關金額的確定方法;有的沒有披露資產可收回金額的確定方法;有的沒有披露與金融工具有關風險;有的沒有披露公允價值的確定方法等,影響了會計信息的有用性。
3.一些公司沒有按照新準則對商譽進行減值測試。新準則要求企業合并形成的商譽,至少應當于每年年度終了進行減值測試。但年報披露的信息顯示,存在商譽的451家公司中,有373家公司對商譽進行了減值測試,有78家沒有進行減值測試或者未作相關披露,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資產減值準則的執行效果。
(二)會計職業判斷不準確導致會計信息不夠公允
新準則堅持原則導向,執行中需要會計人員根據準則規定做出職業判斷。在實際執行中,少數公司在職業判斷方面存在一定的隨意性,從而導致會計信息不夠客觀公允。比如:
1.部分公司公允價值的確定存在一定的隨意性。新準則規定企業應當根據不同情形分別采用同類資產活躍市場報價、類似資產活躍市場報價和估值技術等確定公允價值。同一交易事項,公允價值的計量方法應當相同。但在實際執行中,對于同一交易事項,有的按照活躍市場報價確定公允價值,有的按照交易雙方協議價格確定公允價值,有的按照評估價格確定公允價值,從而影響了公允價值信息的可靠性和相關性。
2.少數公司選擇固定資產折舊方法、確定使用壽命和預計凈殘值等沒有如實反映實際情況。新準則要求企業根據與固定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預期實現方式合理選擇折舊方法,按照固定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合理確定使用壽命和預計凈殘值。部分公司出于不同考慮隨意選擇固定資產折舊方法、確定使用壽命和預計凈殘值,與資產實際損耗情況不符,不利于會計信息使用者做出決策。
(三) 同一交易或事項A+H股處理方法不同引起兩地報告出現不應有的差異
部分上市公司和會計師事務所對同一交易或事項采用不同的處理方法,導致A+H股上市公司兩地年報出現不應有的差異。如前所述,企業改制的資產評估差異、同一控制下企業合并差異以及資產折耗方法產生的差異等。
(四)極少公司存在違背會計準則操縱利潤的跡象
新準則規定企業應當以交易或事項的經濟實質進行確認、計量和報告,但極少公司存在利潤操縱的跡象,會計處理結果沒有反映交易或事項的經濟實質。比如:
1.違背會計準則規定轉回了以前年度確認的長期資產減值損失。新準則規定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長期資產減值損失一經確認,不允許在以后期間轉回。年報披露信息顯示,1,570家上市公司中仍有極少公司在2007年度轉回了已確認的長期資產減值損失,調增2007年度利潤。
2.通過關聯方豁免上市公司債務方式達到扭虧為盈、避免停牌的目的。極少公司通過控股股東豁免債務方式實現債務重組利得,扭虧為盈,避免摘牌。
3.母公司向上市公司大額捐贈。個別公司2007年度通過接受母公司較大金額捐贈實現扭虧為盈,也有利潤操縱的跡象。
(五)少數公司對企業會計準則理解有誤導致會計處理存在偏差
少數公司在執行新準則過程中因對準則理解上存在錯誤,導致會計處理出現偏差。比如:
1.金融資產分類有誤。有的公司將其持有的對上市公司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限售股權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新準則規定應當作為長期股權投資處理;有的公司將本應歸屬于持有至到期投資的金融資產分類為貸款和應收款項。
2.抵債資產初始計量有誤。新準則要求金融機構的抵債資產在初始確認時應按公允價值計量,但年報分析結果表明,有的公司在抵債資產初始確認時按相關貸款及墊款賬面價值與抵債資產扣除出售成本后的凈額二者孰低進行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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