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滬交易所日前決定減免部分受汶川地震影響地區的上市公司上市年費等費用。
深交所7月1日公告稱,決定免收已在深交所上市的四川地區33家上市公司(其中主板28家,中小板5家)2008年的上市年費,以及2008年將在深交所上市的四川公司的上市初費及上市年費。
另外,深交所方面稱,四川以外受災嚴重的上市公司,可向深交所提出申請,經深交所同意后可減免2008年度的上市費。深交所還將視地震災區災后重建的情況,再考慮以后年度上市費減免問題。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協議》,上市公司應繳上市費金額為:總股本為5000萬股以下的,應繳上市費為500元/月;總股本超過5000萬股的,以前面為基礎,每增加1000萬,應繳上市費增加100元/月;應繳上市費最高不超過2500元/月。A股上市初費為30,000元。
深交所還表示,將根據地震災區公司實際情況,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促進上市公司規范運作,鼓勵做優做強,使其在災后重建中發揮更大的作用。此前深交所已向四川災區捐款1000多萬元。
國務院日前發布的《國務院關于支持汶川地震災后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見》明確提出,有關部門應加強對受災地區企業的上市培育服務,優先審核符合條件企業的上市申請;并支持已上市企業并購重組、資產注入和整體上市,支持證交所適當減免受災地區上市公司的上市年費等費用。《意見》同時明確“支持受災機構通過債券市場募集災后重建資金”,并要求引導保險資金優先投資受災地區關系國計民生的重大項目,支持受災地區基礎設施重建。
上海證券交易所為配合地震受災地區上市公司和會員公司開展災后重建工作、減輕上市公司負擔,決定免收已在上證所上市的四川、重慶、甘肅和陜西共71家上市公司的今年上市年費、今年將在上證所上市的上述地區公司的上市初費及上市年費、上述地區公司今年發行并上市分離交易可轉債的上市費用。
上證所還決定,免除上證所收取的上述公司董秘等公司高管人員2008年度的培訓費。為進一步為券商提供技術支持,上證所對災區會員公司實行24小時技術支持和上門服務。
上證所表示,將一如既往地持續關注災后重建工作,進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將災后重建工作落到實處。(元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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