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城分核心區和輻射區
在長三角區域范圍被明確為“上海市、江蘇省和浙江省”后,區域規劃將滬蘇浙25個城市又劃分為核心區和輻射區,其中原有的16個市為核心區,并明確了各個城市的城市功能和定位。引人注目的是,“泛長三角”亦被寫入規劃。規劃要求加強泛長三角合作,并表示,長三角周邊的安徽等地區具有區位、自然資源、勞動力資源的比較優勢,與長三角地區經濟聯系緊密,是長三角地區產業轉移和直接輻射區。規劃明確建立健全泛長三角合作機制,編制南京都市圈、淮海經濟區區域規劃,加快南京都市圈建設,建設杭州都市圈。
江蘇省社會科學院副院長、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城市發展研究中心長江三角洲區域研究中心主任張顥瀚提出,區域規劃其實覆蓋了長江流域、大沿海、泛長三角等幾個大的國家戰略帶范圍,將整個長三角與泛長三角、中西部發展聯系起來。其中滬寧線是中國大中城市最密集的地帶,將成為“世界級城市群”的主軸線,也是長三角發展的重中之重,而南京則是這個向長江中上游輻射的主軸線的門戶城市。
規劃細化了長三角發展目標,提出到2015年,率先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人均地區生產總值達到82000元(核心區100000元),服務業比重達到48%(核心區50%),城鎮化水平達到67%(核心區70%左右);到2020年,力爭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人均地區生產總值達到110000元(核心區130000元),服務業比重達到53%(核心區55%),城鎮化水平達到72%(核心區75%左右)。
提升上海核心地位
在完善和提升各類城市功能方面,規劃明確提出“提升上海核心地位”,進一步強化上海國際大都市的綜合服務功能,充分發揮服務全國、聯系亞太、面向世界的作用,建成具有國際影響力和競爭力的大都市。
規劃提出,完善區域性中心城市功能,進一步提升南京、蘇州、無錫、杭州、寧波等區域性中心城市的綜合承載能力和服務功能,錯位發展,擴大輻射半徑,帶動區域整體發展。而在2006年版本的區域規劃中,上述5城被稱為“副中心城市”,“表明城市地位明顯提高”。同時,無論是核心區城市還是輻射區城市,均被賦予明確定位,“這些定位充分發揮了各個城市自身優勢,各具特色、功能互補,有效避免了城市間的惡性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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