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拉動消費1000-1200億][再安排40億元鼓勵汽車以舊換新][09年汽車報廢量將達270萬輛][購置稅減半新車不享受補貼]["黃標車"如何界定][9省市開展5類家電產品換新試點][電視機等享受補貼][不采取招標方式確定企業和產品][可通過網絡申請][促進擴大內需,鼓勵汽車、家電“以舊換新”實施方案][答問]
日前,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就鼓勵汽車、家電“以舊換新”實施方案”有關問題答記者問。
對于作為汽車車主,如何能夠得到“以舊換新”補貼?
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表示:首先,車主擁有的車輛要符合國家汽車“以舊換新”車型范圍和使用年限等要求;其次,車主要將報廢汽車交售給合法的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并得到回收拆解企業開具的《報廢汽車回收證明》;三是,車主憑據《報廢汽車回收證明》、更新車輛購車發票和單位或個人有效身份證明到地、市一級的相關主管部門申請補貼資金;四是,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對申請補貼車輛審核無誤后,發給車主《報廢汽車補貼資金發放通知單》,車主憑《報廢汽車補貼資金發放通知單》領取補貼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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