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拉動消費1000-1200億][再安排40億元鼓勵汽車以舊換新][09年汽車報廢量將達270萬輛][車主獲補貼需四條件]["黃標車"如何界定][9省市開展5類家電產品換新試點][電視機等享受補貼][不采取招標方式確定企業和產品][可通過網絡申請][促進擴大內需,鼓勵汽車、家電“以舊換新”實施方案][答問]
日前,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就鼓勵汽車、家電“以舊換新”實施方案”有關問題答記者問。
對于鼓勵汽車“以舊換新”政策能否與現行的1.6升及以下乘用車減半征收車輛購置稅政策重復享受?
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表示:汽車“以舊換新”同時符合財政部、商務部2009年第20號公告的補貼車型,只能享受一種補貼政策,如提前報廢“黃標車”并換購新車的,新車已享受了1.6升及以下乘用車減半征收車輛購置稅政策的,不再享受老舊汽車更新補貼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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