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22日電 據中國財政部網站發布通知稱,財政部近日會同商務部、工信部、發改委、質檢總局等家電下鄉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制定了《家電下鄉操作細則》,大幅度簡化了家電下鄉補貼審核兌付程序,并對提高家電下鄉產品質量、完善售后服務以及加強生產銷售企業的監督管理等作出了具體規定。通知全文如下:
關于印發《家電下鄉操作細則》的通知
財建[2009]15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商務、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改革(物價)、宣傳、農業、環保、供銷、稅務、工商、質監主管部門:
家電下鄉是應對當前國際金融危機,惠農強農,帶動工業生產,促進消費拉動內需的一項重要舉措。自2009年2月1日全國推廣家電下鄉工作以來,各地積極開展工作,農民購買家電下鄉產品十分踴躍,成效顯著。但由于補貼產品種類、參與下鄉的生產和流通企業、農民購買數量等在短時間內大幅增加,各環節工作協調難度增大,媒體反映有些地區出現補貼兌付不及時、假冒家電下鄉產品等問題。國務院領導高度重視,要求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實施細則,完善家電下鄉操作辦法,進一步加大家電下鄉補貼政策的落實力度,把好事辦好。為此,財政部會同商務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中宣部、農業部、環境保護部、供銷總社、稅務總局、工商總局、質檢總局等家電下鄉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制定了《家電下鄉操作細則》,大幅度簡化了家電下鄉補貼審核兌付程序,并對提高家電下鄉產品質量、完善售后服務以及加強生產銷售企業的監督管理等作出了具體規定。
簡化家電下鄉補貼審核兌付程序是對家電下鄉操作辦法的重大調整,主要是:(一)在1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進行簡化補貼程序改革試點。解除生產企業發貨登記與銷售網點錄入環節間的制約關系,取消鄉鎮財政所審核、縣財政局兌付環節,改為銷售網點代審、鄉鎮財政所兌付。試點時間為2009年5月1日至2009年7月31日,試點成功后全國推廣;(二)未改革地區,仍然由財政部門審核并兌付,但解除生產企業發貨登記與銷售網點錄入環節間的制約關系,并將原來“鄉鎮財政所審核,縣財政局兌付”調整為“鄉鎮財政所審核并直接兌付”。(三)不管是否進行簡化補貼程序的改革,凡由于銀行網絡不健全、地廣人稀等原因,實行“一卡通”、“一折通”方式兌付有困難的地區,在確保資金安全的情況下,可創新補貼程序,采取銷售網點代理審核并墊付補貼資金,再與財政部門清算的方式。采取上述簡化措施后,在農民提出補貼申請的15個工作日內,補貼資金必須兌付到位。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以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商務、工信、發展改革(物價)、宣傳、農業、環保、供銷、稅務、工商、質監等家電下鄉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要高度重視家電下鄉工作,認真貫徹落實本細則,加強政策宣傳,采取切實有效措施,把家電下鄉工作全面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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