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切關注投資的發展變化趨勢,根據形勢變化把握好投資調控的重點、節奏和力度。在優化結構的前提下保持合理的投資規模。
更加注重引導企業依靠科技進步、提高勞動者素質、管理創新等內涵式挖潛改造優化要素配置,切實轉變依賴數量擴張、擴大產能的外延式投資增長。
二是繼續深化相關領域改革,加強和規范建設項目管理。
中央政府抓緊修訂投資項目核準目錄,縮小投資審核范圍,下放審核權限。土地、環保等部門也要推進相關的審核制度改革。
加快推進鐵路、城市公共設施等基礎設施領域投融資制度改革,積極深化金融、電信等服務業改革,打破行業壟斷,放寬準入限制,鼓勵社會資金進入基礎設施、服務業的關鍵領域和薄弱環節。
三是中央投資要突出重點,集中力量辦大事。
重點保障黨中央、國務院批準的“三農”、節能減排和環保、區域協調發展、西部大開發、社會事業等涉及群眾切身利益和關系經濟長遠發展等方面項目,引導支持提高自主創新能力等結構調整項目。
加快項目前期工作,注重投資安排的規范性,加強有利于經濟結構調整的重大項目儲備,從嚴控制新上樓堂館所等限制類項目。
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系,注重發揮市場機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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