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反壟斷法》正式頒布實施整一個月。這一個月里,《反壟斷法》三大執法機構——商務部的反壟斷局、國家發改委的價格監督檢查司和國家工商總局的反壟斷與不正當競爭執法局隨之成型。
國家部委反壟斷機構設立后,反壟斷工作實務立刻開始開展。北京中銀律師事務所律師董正偉成為吃螃蟹的第一人。
董正偉在接受采訪時表示,他向商務部、發改委、國家工商總局發出多份對微軟開展反壟斷調查并處罰的申請,在8月21日正式接到了商務部條法司的處理意見。但他對這份處理意見并不滿意,并且已于24日再次向商務部條法司提出行政復議請求。不過,董正偉對微軟反壟斷調查卻信心十足,他對記者說:“有三部委的積極執法,相信反壟斷執法會非常圓滿。”
但目前來看,三部門尚沒有聯合行動的跡象。
根據國務院批準的方案,商務部反壟斷局將依法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審查,指導我國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國家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司將負責價格檢查,依法查處價格壟斷行為;國家工商總局設反壟斷與不正當競爭執法局,負責除價格壟斷行為以外的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的具體反壟斷執法。
對于這個二元、多機構的執法機制,雖然很多人仍有非議,但記者采訪到的多位專業人士表示,目前的這種執法格局已經是一種最佳模式。北京大學經濟法研究所所長盛杰民教授認為,現在三個部門共同執法,從行政執法體制來講,是一種最佳的也是最可行的模式。
不過,有參與《反壟斷法》起草的專家認為,三大部門的協調作用仍是關鍵。比如,工商總局“負責壟斷協議”的職能和發改委“負責價格壟斷協議”的職能就不好區分。在這種情況下,究竟由哪個部門去執行,就需要多個部門做好協商。
中國政法大學競爭法研究中心主任時建中指出,普通領域的反壟斷執法分別由三部委承擔,而管制性、壟斷性行業的監管機構也有相當程度的執法權,如電監會、銀監會、保監會、證監會等。執法過程中,各機構之間的一些摩擦,缺位、錯位、越位等問題也隨時可能出現,這就需要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能很好地履行協調機制,也需要各部門之間的溝通與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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