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對——
鼓勵企業“與時間賽跑”,用足一年的“過渡期”
新政策下如何規避風險?如何解決保證金“實轉”給一些企業帶來的資金壓力?在“過渡期”積極應對,加速“與時間賽跑”成為眾多珠三角企業和當地政府的應對之策。
江凌認為,首先要充分利用44號公告的“過渡期”。按政策,在8月23日前,已經批準和備案的加工貿易合同仍然可以按照合同規定的有效期(半年至1年)執行完畢,從而使企業可以獲得最長一年的過渡期。
8月23日前的“過渡月”也是珠三角各地海關和外經貿業務部門最忙的一個月。珠三角各市的上萬家外資在搶著合同備案。更多的港資企業在謀劃用盡一年的“過渡期”后怎么辦。
對于政策調整后引發的資金問題,東莞部分鎮街政府已主動聯系銀行,協商解決企業營運資金困難的辦法。
廣州市前臺資企業協會會長、創信鞋業董事長吳振昌認為,“從明年8月23日起我們才需要保證金“實轉”。我們會好好利用這一年緩沖期。”
轉型——
產業轉移催生新型分工模式
新政策調整有助于優化加工貿易的區域結構布局,產業“梯度轉移”也催生了珠三角新型分工模式。轉型還是轉移?給珠三角的加工貿易產業提供了多重選擇。
目前東部沿海地區占了我國加工貿易的97.5%,而中西部21個省區市只占加工貿易的2.5%,極度不平衡。西部的豐富資源,幾十年的建設基礎,都是這次轉型升級中特別提出的加工貿易梯度轉移的重要原因。
轉型畢竟不是短期可以做到的,轉移陣地則相對容易。調查顯示,目前有37.3%的香港企業已計劃把全部或部分生產,從珠三角遷往廣東山區和東西兩翼,以及泛珠三角其他地區。
其實,根據加工制造業轉移20年一個周期的規律,加工貿易政策的調整只是企業背上的“最后一掌”而已。近幾年珠三角投資環境發生轉變,一方面受能源、土地、勞工等瓶頸因素制約,另一方面環保標準提高,目前加工貿易的邊際利潤已經從5年前的18%下降為10%左右。
隨著高速公路網絡的延伸以及投資環境的改善,處于工業化后期的珠三角產業加速了向周邊的“扇狀轉移”。轉移已成一些外資的選擇之一。
我國加工貿易政策的變化
1. 2007年7月23日,商務部、海關總署公布新一批《加工貿易限制類商品目錄》,主要涉及塑料原料及制品、紡織紗線、布匹、家具等勞動密集型產業,共計1853個十位商品稅號。
2. 2007年6月18日,財政部等發布《關于調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稅率的通知》,此次調整共涉及2831項商品。
3. 2007年4月12日,商務部發布通知,要求完善加工貿易企業準入管理,下放加工貿易內銷審批權限。
4. 2007年4月5日,商務部、海關總署、環保總局聯合發布《2007年版加工貿易禁止類目錄》。新加入的商品主要是在2006年已取消出口退稅、但還沒被列入禁止類的商品。
5. 2006年11月1日,商務部、海關總署、國家環保總局發布《加工貿易禁止類目錄》,以取消出口退稅的商品為主,涉及804種(10位碼)稅號商品。
6. 2006年9月14日,財政部等5部門聯合發出通知,調整部分出口商品的出口退稅率,同時增補加工貿易禁止類商品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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