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解決不了當前住房方面的社會矛盾
廉租房服務對象:財力不允許
不過,說廉租房解決不了當前住房方面的社會矛盾,并不是說廉租房政策沒有必要,恰恰相反,廉租房作為政府對城鎮低收入者最基本的保障之一,不僅不能消弱,而且必須大力加強,其保障面也應該提高惠及到占城鎮人口10%的低收入人群(而不是像現在僅僅連城鎮人口中1%的最低收入者也保障不了)。
事實上,面對當前由于住房問題而引發的社會問題,有人提出在住房上可以把廉租房的受惠對象擴大化,通過公共財政在廉租房建設上投入的增加,來解決現在買不起房的城鎮居民的住房問題。但問題是根據中國現有的財力,有能力實現這一想法嗎?
現在公認的城鎮買不起房或改善不了住房條件的人,占了城鎮人口的8成左右。而現在全國城鎮人口在5.77億,這8成的人口就是4.6億。他們基本上是住房水平僅僅達到小康面積一半左右(人均30平米、戶均90平米)。按照住房小康的面積加權計算,相當于這其中的一半人口(2.3億)是“無房戶”。此外,中國城鎮每年還有1800-2000萬左右的新增人口,其中由于區域調整由鄉村劃為城區的人口高估的話也就在300-500萬之間。這就是說,每年全國城鎮新增的人口中有1500萬人是“無房戶”,加上“未達標”的家庭住房面積折算,按照住房小康標準加權,全國城鎮相當于有2.45億人是“無房戶”。而廉租房又能解決多少人的住房問題呢?
據《了望》周刊報道,2006年全國用于廉租房的資金為40億元。根據建設部的數據顯示:“1998年以來,全國累計用于廉租房建設的資金僅為70.8億元”。去年一年,廉租房的“投入”比過去8年的投入的總和還多10個億。但就是這樣每年“40億元”的投入,又能解決多少人的問題呢?
把廉租房的價格按照平均每平方米2000元來計算,這40億元的投入,可以提供200萬平方米的廉租房。根據建設部政策研究中心2004年底推出的《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居住目標》(“城鎮最低收入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不低于20平方米,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實現‘應保盡?!幢U厦鏋?8%以上”)的標準要求,平均每人為20平方米,每家戶均3人即為60平方米。那么,這40億元的投入,一年也就只能為10萬多人、3萬多戶的家庭提供廉租房。
這10萬人在中國總的城鎮人口和家庭中究竟占了多少呢?2006年,全國城鎮人口是57700萬,一年40億的投入也就僅僅解決了總人口的1/5770、也就是1.7331/萬人的住房問題;如果按照最低收入者只占城鎮總人口的5%來計算,全國城鎮的最低收入者為2885萬人,這10萬人就是其中的1/289,連0.35%還不到。
這就是說,靠現在的投入,城鎮的最低收入者要排隊等將近300年才能輪到自己解決“生存必須”的住房問題;如果全國城鎮的普通家庭都靠廉租房來解決,按照現在的“速度和效率”,則要等上5770年。所以,靠這40億元投入的廉租房來解決當前普遍存在的住房問題,可謂是地地道道的“杯水車薪”。據《人民日報》報道,要解決目前988萬戶住房困難,‘十一五’期間每年需要資金近500億元”(筆者注:5年為250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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