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條
禁止播出下列廣播電視廣告:
(一)以新聞報道形式發布的廣告;
(二)煙草制品廣告;
(三)處方藥品廣告;
(四)治療惡性腫瘤、肝病、性病或者提高性功能的藥品、食品、醫療器械、醫療廣告;
(五)姓名解析、運程分析、緣份測試、交友聊天等聲訊服務廣告;
(六)出現“母乳代用品”用語的乳制品廣告;
(七)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禁止播出的其他廣告。
第十條時政新聞類節(欄)目不得以企業或者產品名稱等冠名。有關人物專訪、企業專題報道等節目中不得含有地址和聯系方式等內容。
第十一條投資咨詢、金融理財和連鎖加盟等具有投資性質的廣告,應當含有“投資有風險”等警示內容。
第十二條除福利彩票、體育彩票等依法批準的廣告外,不得播出其他具有博彩性質的廣告。
第三章廣告播出
第十三條廣播電視廣告播出應當合理編排。其中,商業廣告應當控制總量、均衡配置。
第十四條廣播電視廣告播出不得影響廣播電視節目的完整性。除在節目自然段的間歇外,不得隨意插播廣告。
第十五條播出機構每套節目每小時商業廣告播出時長不得超過12分鐘。其中,廣播電臺在11:00至13:00之間、電視臺在19:00至21:00之間,商業廣告播出總時長不得超過18分鐘。
在執行轉播、直播任務等特殊情況下,商業廣告可以順延播出。
第十六條播出機構每套節目每日公益廣告播出時長不得少于商業廣告時長的3%。其中,廣播電臺在11:00至13:00之間、電視臺在19:00至21:00之間,公益廣告播出數量不得少于4條(次)。
第十七條 播出電視劇時,可以在每集(以45分鐘計)中插播2次商業廣告,每次時長不得超過1分30秒。其中,在19:00至21:00之間播出電視劇時,每集中可以插播1次商業廣告,時長不得超過1分鐘。
播出電影時,插播商業廣告的時長和次數參照前款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在電影、電視劇中插播商業廣告,應當對廣告時長進行提示。
第十九條除電影、電視劇劇場或者節(欄)目冠名標識外,禁止播出任何形式的掛角廣告。
第二十條電影、電視劇劇場或者節(欄)目冠名標識不得含有下列情形:
(一)單獨出現企業、產品名稱,或者劇場、節(欄)目名稱難以辨認的;
(二)標識尺寸大于臺標,或者企業、產品名稱的字體尺寸大于劇場、節(欄)目名稱的;
(三)翻滾變化,每次顯示時長超過5分鐘,或者每段冠名標識顯示間隔少于10分鐘的;
(四)出現經營服務范圍、項目、功能、聯系方式、形象代言人等文字、圖像的。
第二十一條電影、電視劇劇場或者節(欄)目不得以治療皮膚病、癲癇、痔瘡、腳氣、婦科、生殖泌尿系統等疾病的藥品或者醫療機構作冠名。
第二十二條轉播、傳輸廣播電視節目時,必須保證被轉播、傳輸節目的完整性。不得替換、遮蓋所轉播、傳輸節目中的廣告;不得以游動字幕、疊加字幕、掛角廣告等任何形式插播自行組織的廣告。
第二十三條經批準在境內落地的境外電視頻道中播出的廣告,其內容應當符合中國法律、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
第二十四條播出商業廣告應當尊重公眾生活習慣。在6:30至7:30、11:30至12:30以及18:30至20:00的公眾用餐時間,不得播出治療皮膚病、痔瘡、腳氣、婦科、生殖泌尿系統等疾病的藥品、醫療器械、醫療和婦女衛生用品廣告。
第二十五條播出機構應當嚴格控制酒類商業廣告,不得在以未成年人為主要傳播對象的頻率、頻道、節(欄)目中播出。廣播電臺每套節目每小時播出的烈性酒類商業廣告,不得超過2條;電視臺每套節目每日播出的烈性酒類商業廣告不得超過12條,其中19:00至21:00之間不得超過2條。
第二十六條在中小學生假期和未成年人相對集中的收聽、收視時段,或者以未成年人為主要傳播對象的頻率、頻道、節(欄)目中,不得播出不適宜未成年人收聽、收視的商業廣告。
第二十七條播出電視商業廣告時不得隱匿臺標和頻道標識。
第二十八條廣告主、廣告經營者不得通過廣告投放等方式干預、影響廣播電視節目的正常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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