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藥品安全監管的體制與法制
多年來,中國政府不斷建立健全藥品安全監管體制,完善藥品安全監管技術支撐體系和藥品安全監管法律法規體系,為藥品安全監管提供體制和法制保障。
1998年中國組建了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并于2003年成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對藥品(包括中藥材、中藥飲片、中成藥、化學原料藥及其制劑、抗生素、生化藥品、放射性藥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診斷藥品等)以及醫療器械的研究、生產、流通、使用進行行政監督和技術監督。目前,中國已建成了中央政府統一領導、省以下垂直管理的藥品監管行政機構。截至2007年底,全國有藥品監管行政機構2692個,其中,省級藥品監管行政機構31個,市(地)級藥品監管行政機構339個,縣(市)級(含直轄市區縣)藥品監管行政機構2321個。建立藥品監管技術監督機構1000余個。全國共有監管人員6.4萬人。在廣大農村地區,通過聘請藥品安全協管員、信息員,維護農村藥品安全,推進藥品安全監督網建設。截至2007年底,全國共聘請農村藥品安全協管員9.7萬余人、信息員51.4萬余人,建立農村藥品監督網點達57.8萬個。
國家不斷加大藥品安全監管的財政投入,重點提高藥品安全檢驗檢測能力和水平,為藥品安全監管工作提供技術支撐。國家級藥品技術監督機構主要包括: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下屬的中國藥品生物制品檢定所、國家藥典委員會、藥品審評中心、藥品認證管理中心、國家中藥品種保護審評委員會、藥品評價中心、國家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醫療器械技術審評中心等。這些機構重點承擔日常檢驗檢測、檢驗技術方法研究、實驗動物保種、標準化研究、注冊申請技術審評、藥品不良反應監測等工作。此外,還有19個國家口岸藥檢所承擔進口藥品的注冊檢驗和口岸檢驗,33個省級藥品檢驗所負責轄區內藥品抽驗、復驗、委托檢驗、藥品注冊復核檢驗、國家計劃抽驗以及國家藥品標準起草等工作,325個地市藥品檢驗機構負責轄區內藥品抽驗和委托檢驗。
在醫療器械監管方面,初步建立起由國家和省兩級機構組成的醫療器械技術檢測體系。其中,國家級醫療器械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有10個,主要承擔境內第三類醫療器械、進口醫療器械產品注冊檢驗和國家醫療器械產品質量抽驗;省級醫療器械檢驗機構有30個,主要承擔轄區內醫療器械監督抽驗和部分醫療器械產品注冊檢驗;具有專業特長的高等院校、科研機構設立的醫療器械檢測機構有9個,作為醫療器械檢測能力的補充。還有22個不同專業的醫療器械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負責不同專業范圍的醫療器械標準化工作。
中國重視藥品安全監管的法律法規體系建設。1984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對藥品研制、生產、經營和使用環節進行規定,明確了生產、銷售假劣藥品的法律責任,標志著中國藥品監管工作進入了法制化軌道。該法于2001年進行修訂,修訂的主要內容包括:統一藥品標準,取消了地方標準;加重了生產、銷售假劣藥品的法律責任;將藥品生產、經營質量管理規范作為法定要求予以明確。《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為加強藥品監管,保證藥品質量,維護人民群眾用藥權益提供了法律保障。
截至目前,國務院共頒布了17部與藥品相關的行政法規,主要包括《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放射性藥品管理辦法》、《血液制品管理條例》、《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反興奮劑條例》、《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中藥品種保護條例》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國家藥品監管部門制定了29個規章,主要包括《藥品召回管理辦法》、《藥品注冊管理辦法》、《藥物非臨床研究質量管理規范》、《藥物臨床試驗質量管理規范》、《藥品生產監督管理辦法》、《藥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等。藥品監管部門還與衛生、工商、海關等部門聯合發布了《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管理辦法》、《藥品廣告審查發布標準》、《藥品廣告審查辦法》、《藥品進口管理辦法》、《蛋白同化制劑、肽類激素進出口管理辦法(暫行)》等規章。
中國政府重視醫療器械管理法規的制定。2000年,國務院頒布《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根據該條例,國家藥品監管部門制定了10個規章,主要包括《醫療器械注冊管理辦法》、《醫療器械的分類規則》、《醫療器械標準管理辦法》、《醫療器械臨床試驗規定》、《醫療器械生產監督管理辦法》、《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質量體系考核辦法》、《醫療器械說明書、標簽和包裝標識管理規定》等。藥品監管部門還與工商部門聯合發布了《醫療器械廣告審查標準》、《醫療器械廣告審查辦法》。
目前中國已形成了以《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和局頒標準為核心的國家藥品標準體系。藥品標準和部分醫療器械質量標準屬于國家強制性標準。中國現有國家藥品標準總計1.5萬余種;醫療器械標準686項,其中,國家標準155項,行業標準531項。
早在1953年,中國政府有關部門就編印發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截至目前,共頒布了8版,現行版為2005年版。2005年版藥典收載的品種較以往有較大幅度增加,并且擴大了現代分析技術的應用,更加重視藥品安全性指標,對制劑通則、分析檢驗方法和指導原則等進行了增修訂。2005年版藥典一部收載中藥材及飲片、植物油脂和提取物、成方和單味制劑等,共1146種;2005年版藥典二部收載化學藥品、抗生素、生化藥品、放射性藥品以及藥用輔料等,共1967種;2005年版藥典三部收載生物制品,共101種。
中國重視國家藥品標準的提高和規范,鼓勵企業制訂和執行高于國家標準的注冊標準。政府有關部門正在分期分批對現行國家藥品標準進行規范和提高,使國家藥品標準的檢測技術逐步達到國際先進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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