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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人員申辦本市常住戶口試行辦法 (全文)
“從來沒有一項制度如此討人歡心。”
“從來沒有一項制度如此令人憎惡。”
在中國經濟時報記者就戶籍制度改革這個話題進行采訪時,這兩句話不斷地躍入腦海。
任何一項合理或者不合理的制度的產生和發展,都不會是毫無緣由的。
尤其是戶籍制度,其形成更是有其深刻的歷史背景。
生于1958
說起1958年,很多人都會想起“大躍進”。作為急于求成的烏托邦試驗,以失敗告終的“大躍進”已湮沒在歷史的塵埃中。但是,這一年確立的另一項制度卻保留了下來,成為中國為數不多的跨世紀的“長壽”管理制度。
1958年1月9日,經全國人大常委會討論通過,毛澤東簽署一號主席令,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部戶籍制度:《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條例》確立了一套頗為完善的戶籍管理制度,它包括常住、暫住、出生、死亡、遷出、遷入、變更等7項人口登記制度。
隨著這項管理制度的實施,解放前因為生計到北京當學徒的河北人突然擁有了北京戶口,而為了躲避戰亂遷居河北某個偏遠鄉村的老北京突然得到了河北戶口。在懵懂間,人們的命運突然被組織化、凝固化了。
在這項制度的嚴格管理下,農民進城謀生是得不到法律認可的,不同地區間的人員也不能輕易地遷徙和流動。
換句話說,從那個時候開始,“北京人”、“上海人”、“廣州人”,“城里人”、“街里人”、“鄉下人”就不再僅僅是一個地域概念,而是一個嚴格的法律概念。在這個概念的背后,則是截然不同的人生和命運。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治安系教授王太元則指出,建國后對人口遷徙的控制是從1953年開始的。是年7月,政務院發布《關于制止農民盲目流入城市的緊急通知》,“盲流”一詞就是那時提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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