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賓:
聽證會上,雖然消費者參加人名單中存在個別參加人身份搞差的問題,但并沒有改變13名消費者參加人的整體構成,其作為消費者的屬性沒有變,是合法的。
解說:
2009年下半年以來,各大城市一場又一場水價聽證會,雖然最終都實現了漲價。但是,圍繞著一場又一場聽證會,各種各樣的爭論卻使我們不得不擔心中國聽證會制度的未來。如何吸引公眾參與,設置聽證會的目的是什么,決策民主如何實現,疑問還有很多,問題也有很多,它們都需要得到解決。
主持人:
王教授,您是這方面的專家,剛才我們通過看短片,以福州為例,10個人參加的這樣一個聽證會,居然有9個人不知道他們到底是誰。在聽證會召開的這個問題上,是不是允許這種情況的發生?
王錫鋅(特約評論員):
我覺得,從聽證會設計的根本目的來說,聽證參加人,我們老百姓叫聽證代表的身份,如果都不能夠弄得一清二楚,那么聽證會怎么能夠產生公信力?
主持人:
也許有人說他們享有隱私權,如果我不想被人知道就可以不被人知道,可以這么認為嗎?
王錫鋅:
我覺得不能這么看。這些聽證代表、聽證參加人,他們是代表某一種利益,比如說代表消費者來參與,因此他們是代替這些消費者來表達意見的,這就是我對代表的解釋。如果說他是代表消費者來表達意見,那消費者如果不知道你是誰,你的身份我都搞不清楚……
主持人:
我能不能被代表?
王錫鋅:
對,你這樣的門面代表怎么能夠讓我相信,我怎么會把這種權利授予你去參加聽證會呢?
主持人:
您剛才跟我講過,一個聽證會代表的構成大概有這么幾方面:一方面是消費者,另外一方面是經營者,還有一個是專家學者。大概都各占多少比例呢?
王錫鋅:
對于具體的構成比例,我們國家發改委《關于政府制定價格聽證辦法》里面并沒有明確的規定,只是說根據聽證會的實際情況來決定構成比例。但是它有一條硬性規定,那就是消費者的代表或者消費者的參加人,不能少于所有代表數的五分之二。
主持人:
五分之二,我們以福州這次聽證會為例,10 。但是要代表各方各面的消費者,我是什么樣的層次,我是什么樣的工資水平,他能不能代表我,這樣的代表是怎么選出來的?
王錫鋅:
首先,從目前的規則來看,這些所謂代表的代表性應該說是一個比較大的問號。首先是人數,畢竟人數相對來說比較小,如果搞得很大會就很難開,就不是聽證會而是討論會了。在人數比較小的情況下解決代表性,其實首先要明確這些人被選來真正要干什么,如果說我們賦予這些聽證的參加人或者代表真正來解決問題,選代表就成了頭等重要的事情。
主持人:
他們是不是可以借聽證會這個平臺來真正解決問題,還是說這是一個象征?
王錫鋅:
在很大程度上,就價格決策目的來說,聽證會可能是一個程序環節,這個程序環節對于最終的價格決定是一個參考咨詢的作用。
主持人:
這個作用有多大?
王錫鋅:
應該說這種作用并不具有法律上剛性的約束力。你看我們發改委的《政府制定價格的聽證辦法》非常有意思,它沒有用“聽證代表”這個概念,盡管我們老百姓一直在說聽證代表,其實是我們對代表寄予了很高的期望,因為聽證會本來是想實現決策的民主化。發改委的決策聽證辦法用的叫“聽證參加人”,這是一個非常中性的描述,換句話說,在我們的《政府制定價格的聽證辦法》里面,并沒有真正地讓這些人具有嚴格的代表性。
主持人:
但是現在社會上普遍有一種共識,希望通過這樣的聽證會,讓消費者的聲音能夠在這個決策進程中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您剛才說了,更多地我們把它理解為一種程序性方式。問題就是,來自民眾的這種訴訟用什么方式來表達,并且能夠反映上去?
王錫鋅:
我覺得應該要真正地讓聽證會將民眾的聲音不僅僅表達出來,而且能夠被決策者所聽到。而目前的這樣一種價格決策整個聽證規則,應該說并不能夠充分、有效地去滿足、實現民眾這樣一種期待。
主持人:
那它解決的是一個什么問題呢?
王錫鋅:
它解決的可能是在程序環節上收集一些不同的意見。
主持人:
那它的意義又何在呢?
王錫鋅:
它的意義本來應該是非常重大的,因為我們落實價格決策里的聽證,本來就是想解決決策的民主化、科學化。所謂民主化就是讓各種不同的聲音都能夠被反映出來,所謂科學化,我們看到,聽證代表、聽證參加人里面,要有一些專家學者。但是坦率地說,從目前的實踐操作來看,無論是公眾的參與,公眾聲音的表達,還是專家學者在這里真正地去發揮作用,應該說還是不夠理想的。
主持人:
剛才我們通過王教授的分析,同時我們也看了短片中一些耐人尋味的現象,我們有這樣的一個問題,假如說這個聽證會可以非常規范的進行,就可以解決水價這個問題嗎?我們的節目稍后繼續。
(播放短片)
解說:
始于1996年的中國聽證會制度,十幾年走下來暴露出來的問題似乎也越來越大。1996年,當年實行的《行政處罰法》把它納入行政執法程序,希望由消費者、有關部門代表、利益壟斷代表等組成聽證代表,匯集廣泛意見,使政策制定更為科學合理,出臺后得以更好的實行。但是,理性地看一下今年年末多個城市的水價聽證,似乎已經很難實現這樣的初衷。
但是,面對如今的聽證會出現問題,爭論激烈似乎也不是什么壞事。面對民眾對聽證會的質疑,事實上我們也有這樣的困惑,哈爾濱的聽證會代表劉天曉,即使給他幾個小時的發言,濟南打瞌睡的代表即使不打瞌睡,福州不愿公開信息的代表即使公開了自己的信息,那么,這些城市的水價聽證會就能發揮自己的作用嗎?事實上,面對著公眾激烈的質疑,如今的聽證會也走進了一個誤區,在承擔著不應該由它承擔的責任。
傅濤(清華大學水業政策研究中心主任):
我們必須有相對完善的成本約束機制和服務保障機制,這個保障機制和約束機制靠什么呢?我認為最有效的方法是適度的公開機制。我剛才提到了,讓老百姓理性的參與這件事情。
解說:
針對今年多個城市舉行的水價聽證會,清華大學水業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濤,今年專門為公眾整理了《水價十五論》。在這十五個問題中,既分析了水價上漲的原因,供水行業現狀,也提及產業調整和管理手段。在傅濤看來,各地的水價聽證會背后事實上是一個極其復雜的水價改革,聽證會本身并不是百姓和企業之間進行的討價還價關系,而是公眾與政府的協商關系,水價的決定因素不僅僅是服務成本,而且要包括公眾的支付意愿和支付能力,公眾支付的水價高低不僅僅取決于成本的高低,而根本上是取決于政府的財政政策的取向。公眾參與聽證會的本意是表達民意,實現政府與公眾的溝通,而不是讓非專業的公眾對供水成本進行專業性的審查,因為即使是專業人士,也很難在短期內對其成本的合理性進行有效判斷。
所以,幾個小時的水價聽證會根本不可能解決問題,目前的水價聽證會已經基本迷失。2009年,本來是中國進行資源價格改革的一個難得時機,但是,圍繞著聽證會上的爭吵,如果解決不好而矛盾激化,反過來或許也會對資源價格改革帶來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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