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都跑到大城市去住“貧民窟”已證明是一條死路
以“縣鎮化”承載新生代農民工的未來
●摘要
我們聽得太多“城市化”,以為農民工都需要如拉美國家那樣,跑到大城市去住“貧民窟”,其實這早已被證明是一條行不通的死路。新生代農民工將是“新縣鎮”的主人、建設者和產業工人。
今年的中央一號文件第23條,出現了“大力發展縣域經濟,抓住產業轉移有利時機,促進特色產業、優勢項目向縣城和重點鎮集聚,提高城鎮綜合承載能力,吸納農村人口加快向小城鎮集中”的重要論述。可以看出,縣、鎮發展正在成為中央政府解決“新生代農民工”問題的一項重要戰略舉措。
農民工問題集中表現在城鎮化與工業化的背離上
城鎮化與工業化背離這一嚴重的問題從1992年鄧小平南巡講話算起,已經持續快20年了。在大、中城市,數以百萬計的農民工可以“工業化”,成為產業工人,但是卻不能“城市化”,成為市民并獲得相應的社會保障。進入21世紀以來,大、中城市由于產業升級原因,逐漸降低了對農民工的需求。同時,日益擴大的城鄉收入差距,也使得國內的需求不振成為危及經濟發展的致命問題。因此,縣、鎮的發展凸顯成為國家發展戰略層面的問題。一號文件因此強調“把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和推進城鎮化作為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持久動力,”從而為農民工問題的徹底解決帶來了機會。
縣鎮發展包括縣鎮經濟和“縣鎮化”兩個內容。
縣鎮經濟解決的是農民工的就業問題
我國的農民工數量約在2億以上,其中“新生代農民工”(年齡16—35歲)大約在1.5億。絕大多數的“新生代農民工”將不可能回鄉務農。因此,他們事實上就是城鎮的產業后備軍。在計算失業率的時候應該將他們統計在內。但是,由于大、中城市的就業釋放已經基本穩定,勞動力需求甚至還有下降趨勢。因此,解決“新生代農民工”的唯一希望就只能寄托于尚未開發的縣鎮經濟。我國許多縣鎮經濟萎靡的真正原因并非表面的沒有“產業集聚”,而是根本不具備經濟發展的基礎條件,以致當地的民營企業都難以實現孵化、增長和集聚,更不用說“產業轉移”。其根本原因之一是各級政府長期的基本建設投資向大、中城市傾斜的政策。中央政府向直轄城市傾斜,地方政府向省會城市、中心城市傾斜。由此導致縣、鎮基礎設施建設滯后、落后,區域發展極不平衡。因此,各級政府真正應該做的是“矯枉過正”,將基本建設投資重點向縣、鎮的交通、通信、自來水、電網、燃氣、住房、金融、保險等軟、硬設施傾斜。如此改善了縣、鎮的投資環境,自然不愁縣、鎮經濟發展不起來。一旦數以千計的縣、鎮實現了經濟起飛,就可以釋放無窮的就業機會。“新生代農民工”的失業問題自然迎刃而解。
“縣鎮化”將解決農民工及其家屬的戶籍問題和社會保障問題
過去我們聽“城市化”太多,以為農民工都需要如拉美國家那樣,跑到大城市去住“貧民窟”。其實這早已被證明是一條行不通的死路。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框架下,我國農民工的出路在于“縣鎮化”,而非“大、中城市化”。因此,建設好“新農村”與建設好“新縣鎮”同樣重要。這是因為只有2000多個縣、16000多個鎮建設成為了“新縣鎮”,才可能容納數以億計的“新生代農民工”及其家屬轉移、搬遷到縣、鎮,成為“新市民”。值得欣慰的是,今年的一號文件對此是有備而來,針對性很強。戶籍問題,要求“促進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在城鎮落戶并享有與當地城鎮居民同等的權益”;社會保障問題,要求“抓緊落實包括農民工在內的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辦法”;在住房問題上,“鼓勵有條件的城市將有穩定職業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農民工逐步納入城鎮住房保障體系”。縣、鎮的住宅建設應汲取大城市住房改革的經驗與教訓,如果縣、鎮房價仍然被地產商控制、操縱,過高的房價勢必成為農民工縣鎮化的隔阻。
當然,政府要正確“投資”的事情還很多。如位于縣、鎮的醫院、學校、體育館、福利院、廣場等公共福利場所,都需要各級政府本著向大、中城市“看齊”的原則,精心投資、精心建設。千萬別再搞“二元投資”、城鄉歧視了。
而新生代農民工,將是“新縣鎮”的主人、建設者和產業工人。他們在縣、鎮有住房、有保障、有工作,為此將可以告別“蕩秋千”式的打工方式。而他們的父母、他們的故鄉就在附近的農村,一個小時的車程就可以往返。(華南師范大學“三農”與城鎮化研究所胡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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