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研究生導師招生數量,碩士生導師每年招收碩士研究生不超過3人,博士生不超過2人;兩院院士、長江特聘教授等120位博導,可以自主招收博士研究生;90%碩士生、100%博士生將獲基本助學金,沖抵全額或半額培養費……浙江大學最近宣布,對今年研究生招生制度、獎助體系等多方面進行改革。
作為教育部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的試點高校,浙大此次改革旨在建立以科研為導向的研究生培養模式、導師負主責的研究生培養機制,在獎助體系上更加側重激發研究生的創新熱情和創新實踐,并擴大學院和導師在研究生選拔、培養研究生上的自主權。
新的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方案規定,導師指導研究生應保持合理規模,保證有充分的精力培養每位研究生。碩士生導師每年招收研究生一般不超過3人,博士生一般不超過2人,包括免試生、直博生、提前攻博生等。院士和長江學者、求是特聘教授、優博論文導師可適當增加名額。從2008年春季開始,列入今年浙大招生目錄的兩院院士、長江特聘教授、國家杰出青年基金獲得者、優博論文(含提名獎)指導老師等約120名博導,可以以自主招生形式招收1名博士研究生。
而在研究生獎助體系中,也將打破以往“大鍋飯”、“一刀切”的形式,依據研究生的學業基礎、培養潛質、綜合表現及經濟條件進行分配。今后,100%的非在職博士生可獲得一等基本助學金,沖抵全額培養費;90%的非在職碩士生可獲得一等、二等助學金,沖抵全額或半額培養費,其等級在研究生復試時申請并確定。
研究生入學后,還可申請崗位助學金用于生活費,包括研究生通過承擔研究助理、教學助理和管理助理等工作獲得崗位酬金。學校每年面向研究生設立220個固定助管崗位和375個助教崗位。70%至90%的碩士研究生可以獲得助研經費,一、二、三等獎分別為每年9600元、8400元、7200元左右。博士研究生可獲得一、二、三等獎分別為每年18000元、14400元和12000元左右。(江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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