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能轉變——政府的歸政府,社會的歸社會
政府體制改革的具體內容包括機構改革、政府職能轉變、行政法制建設、政府信息公開、人事制度改革和行政問責制等。這里主要討論三個方面的內容:政府職能轉變、機構改革和行政權力監督。
政府職能轉變并不是改革開放一開始就提出來的。它是在經濟體制改革和政府機構改革到一定程度之后提出來的,它自1987年以來一直是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核心。
政府職能轉變的基本內容很豐富,從大的方面來說,首先是處理政府與各個方面之間的關系,這就是四個分開: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政事分開、政府與市場中介組織分開(過去是政社分開),把不該由政府管理的事項轉移出去,把由政府管理的事項管好,從制度上更好的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作用,發揮公民和社會組織在社會公共事務管理中的作用,更好的提供公益物品和公共服務。
30年來,由于這四個方面的努力,政府職能的面貌發生了很大的變化,私人企業獲得了大規模的發展,國有企業規模逐步縮小,并且基本進行了市場化改革,取得了經營自主權,政府及其部門直接辦企業的時代已經基本結束了。經過改革,很多事業單位也取得了相當的自主權,政府財政與國有資產經營、政府與銀行運作、政府內的經營性資產和非經營性資產也在逐步理順關系,市場中介組織也獲得了很大的發展,開始醞釀從政府內部剝離出來,而新發展的很多中介組織都已經擁有了獨立運作的空間。
其次,確定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基本政府職能框架。在市場經濟基本替代計劃經濟的情況下,自2003年開始,我國政府開始明確定位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的基本職能。政府負責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與公共服務。經濟調節,說的是宏觀經濟調控,主要是運用經濟手段,法律手段,行政手段限制在必要的范圍內。市場監管,主要涉及推進市場公平準入、市場執法、對產品的生產和消費進行安全監管,如藥品和食品安全,采礦安全,和交通安全等。社會管理是政府促進就業,調節收入分配,社會保障,維護社會穩定。公共服務職能,主要是教育、衛生和文化等服務,建立健全公平公正、惠及全民、水平適度、可持續發展的公共服務體系,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經過5年的努力,政府已經初步發展了市場化的經濟調節手段,初步建立了市場監管體系,公共服務體系也有了雛形,公共服務均等化也有了一個開始。
政府職能轉變的基本內容很豐富,從大的方面來說,首先是處理政府與各個方面之間的關系,這就是四個分開: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政事分開、政府與市場中介組織分開,把不該由政府管理的事項轉移出去,把由政府管理的事項管好,從制度上更好地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作用,發揮公民和社會組織在社會公共事務管理中的作用,更好地提供公益物品和公共服務。
30年來,由于這四個方面的努力,我國政府職能的面貌發生了很大的變化,政府及其部門直接辦企業的時代基本結束了。政府財政與國有資產經營、政府與銀行運作、政府內的經營性資產和非經營性資產也在逐步理順關系,市場中介組織也獲得了很大的發展,擁有了獨立運作的空間。
其次,確定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基本政府職能框架。在市場經濟基本替代計劃經濟的情況下,自2003年開始,我國政府開始明確定位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的基本職能。政府負責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與公共服務。
經過5年的努力,政府已經初步發展了市場化的經濟調節手段,初步建立了市場監管體系,公共服務體系也有了雛形,公共服務均等化也有了一個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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