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開放30年來,政府機構進行了六次較大的調整:一是1982年,改革內容主要是干部隊伍年輕化、大幅度撤并經濟管理部門,并將條件成熟的單位改建為經濟實體組織的政府機構改革;二是1988年,主要以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實行“三定”為重點的政府機構改革;三是1993年,主要是政企分開為中心的政府機構改革,以加速構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基本框架;四是1998年,以中央政府人員、機構減半為目標;五是2003年,主要以職能劃分清晰為改革目標;六是2008年以大部制改革、健全宏觀調控為主要目標。
改革開放30年,從1982年開始,每隔五年均開始一場精簡機構和裁減人員的改革。這一變革可以說構成了中國政府體制改革的重要內涵。在1992年以前是“摸著石頭過河”,之后確定了搞市場經濟就確定了改革的整體思路,到了2003年十六屆三中全會為市場經濟體制提出了一個非常清晰的發展思路和框架,也給政府體制改革提供了一個非常清晰的思路,可以說已經是駕著船過河的階段了。
背景:經濟迅速發展,社會走向開放
在改革開放前,我國的經濟因為多年的政治運動以及實施計劃經濟體制,到了幾乎崩潰的邊緣;政府通過對單位的全面控制,實施對全社會的管理,國家幾乎包辦了社會的全部事務,有的學者稱之為“總體性社會”。社會各個方面都具有行政化的特征:所有的經濟組織,都是政府組織,除非是非法經濟組織;所有的個人都是政府的人,除非是社會閑雜人員;所有的社會組織,實際上也在政府內部,而且所有的政治組織,也越來越具有行政組織的特征。政府無所不包,也無所不在。政府本身,則具有了無限政府、全能政府的特色。
改革開放政策,使得我國的經濟逐步發展,30年來已經取得了讓世人矚目的成就。其最明顯的標志有兩個方面:
首先,經濟迅速發展。1978年,國內生產總值只有3624.1億元,人均只有379元;2007年國內生產總值達到了246619億元,是29年前的68.05倍,人均18665元,是29年前的49倍。平均每年以接近10%的速度發展,基本是5年一翻番。
其次,市場經濟已經有了初步的成就,成為經濟增長的發動機。民營企業有了很大的發展;國有企業規模已經縮小,很多國有企業已經成了獨立運作的企業;市場競爭水平有很大的提高,競爭相對公平,競爭充分,有序。經過30年的發展,我國經濟自由的指數從1980年的4.23,提高到2005年的6.4,使得我國成為世界上最富有活力的地區之一。
1978年改革開放之后,我國的社會也逐步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其中最顯著的表現是:首先,農村和城市都從封閉走向開放,家庭和個人開始成為社會生活的基本主體,人口開始大規模流動。其次,我國開始由普遍貧困走向逐步分化,很多人獲得了通過個人奮斗和努力而致富的機會,并且因此而形成中產階級和新富階層。在這一進程中,社會出現了新的分層。與過去的社會分層往往與政治權力分層相關相比,這一新的分層,往往越來越與個人的選擇和努力有關,而逐步與與政治權力分層和政策控制脫離關系,越來越體現開放社會的分層特征。這一變化,表明中國社會越來越走出封閉社會。
經濟、社會的變革,對政府的職能和行為,都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政府適應市場經濟和開放社會的需要。轉變政府職能,要求精簡政府機構,提高行政效率,并提升政府的法治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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