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第二批加工貿易禁止類目錄(禁止出口)
為了優化我國出口商品結構,抑制低附加值、低技術含量產品出口,推進加工貿易轉型升級,實現外貿增長方式的轉變,2007年12月21日,商務部、海關總署聯合發布了2007年第110號公告,公布了新一批加工貿易禁止類目錄,共計589個10位海關編碼商品。
該目錄主要涉及動物產品、植物產品、動植物油脂、食品、飲料、礦產品、化學產品、塑料及其制品、鋼鐵及制品、鋁制品。還有一些含瀕危動植物成分的制品也列入禁止類,包括:皮革制品、動物毛及其織物、鞋靴類、首飾制品、眼鏡、鐘表、雜項制品。
此次禁止類商品目錄調整重點在于優化出口商品結構,并在過渡期等方面做了妥善安排。總體上看,對促使企業向更高技術含量、更大增值環節發展,推進加工貿易轉型升級,實現加工貿易持續健康發展將發揮積極作用。
商務部 海關總署公告2007年第110號
【發布單位】商務部、海關總署
【發布文號】公告2007年第110號
【發布日期】2007-12-21
【實施日期】2008-01-21
根據國家宏觀調控的要求,增加加工貿易禁止類商品目錄(見附表)。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本規定自2008年 1月21日起執行。
二、此前已經商務主管部門批準并已向海關申請備案的加工貿易業務,允許在審批的合同有效期內執行完畢;以企業為單元管理的聯網監管企業允許在2008年12月21日前執行完畢。上述業務到期仍未執行完畢的不予延期,按加工貿易有關規定辦理.
三、本公告也適用于保稅區、出口加工區等海關特殊監管區域,但本公告發布之前區內已設立的企業除外。
附表:2007年第二批加工貿易禁止類目錄(禁止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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