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市場對于企業是殘酷的,娃哈哈深陷合資被動局面,已經不是孤家寡人之事了,內資企業屢陷合資痛苦,到底是企業還是市場的原因,還是我們缺少對外來資本逐利目的的警惕,還是我們根本就缺乏應有的立法和市場監控機制?
最近,《經濟參考》報報道了娃哈哈與法國達能集團的合資過程,娃哈哈掌門人宗慶后自言,他們上了達能在合資過程中的圈套,簽下了一個“不起眼”的合同,就是雙方在今后的合作中,只有通過董事會才能使用娃哈哈商標。正是這一份讓宗慶后們當時很不在意的合同中規定“中方將來可以使用(娃哈哈)商標在其他產品的生產和銷售上,而這些產品項目已提交給娃哈哈與其合營企業的董事會進行考慮……”“這一條款簡單說,就是娃哈哈要使用自己的商標生產和銷售產品,需要經過達能同意或者與其合資。”宗慶后無奈地對于這個條款進行了這樣的解釋。
快餐店中漲價幅度最大的要屬星巴克,漲價范圍涉及其所有咖啡類飲品……
筆者認為達能在中國的合作目的很清楚,在它并購完樂百氏之后,目光看見的是整個中國的飲料市場,樂百氏被達能收購了92%的股權,娃哈哈又被陷入商標使用的困境,可以想象我們的飲料市場將會出現什么局面。
開放無疑是我們必須堅守的政策,但是具體的開放策略與我們堅守的信念不能簡單等同,前者是我們的國策,后者是內資企業必需要解的難題,怎樣應對外資并購利益博弈,而不輸在那些惡意并購者的“斬首”策略之下。國內很多企業界人士和經濟界人士都曾經呼吁過,外來資本的目的很清楚,就是要利潤,如果對于外來資本存有幻想,我們的企業在戰術上是要吃大虧的。媒體報道了娃哈哈合資的全過程,娃哈哈的掌門人對我們自主品牌深感歉疚的心理,折射出我們很多企業在合資過程中對于對方長遠的戰略目標和決策缺乏深刻的了解,可是對于外來資本的逐利目的根本上就缺乏警惕,更不用談對合作方的戰術研究了。娃哈哈的疏忽,只是我們開放三十年不斷上演的內資品牌不斷消亡的其中一個故事,過去很多為我們熟悉的品牌都是因為對外資并購的“打法”不熟悉,甚至對于他們在品牌戰略上的“冷凍法”、“分拆法”以及“蠶食”戰略沒有足夠的研究,所以我們自己的品牌在合資過程中經常處于不利地位。
為什么很多外資企業在并購中總能不斷得手,在我國的擴張速度如此之快,這當然不是國內企業自身能夠完全解決的問題,而是在開放市場的過程中,我們市場本身就存在軟肋。從達能與娃哈哈合資這個案例可以看出,達能雖然嚴重違背了國家六部委《關于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的規定》中“并購方在中國營業額超過15億元人民幣,境內資產擁有30億元以上,境內企業超過15家,必須報經國家商務部、國家工商總局審查”的規定,仲裁專家也做了如此描述,但是為什么達能不這么做沒有受到制裁?為什么達能在違反規定的情況下還能繼續對我們知名品牌進行控制?問題出在哪里?
目前的市場早已今非昔比,就在十幾年前我們都要依靠激勵外資政策外來資本才有興趣進入中國,如今外資對于中國這個偌大的市場興趣盎然,并購的手法花樣翻新,從合資合作到股權并購,并購專家已經預言股權投資基金將是下一輪全球并購的主要形式。如果真是這樣,那種以市場換技術的理想就更要受到挑戰了,因為這種以資本并購為前提的并購方式,可能不光技術難以帶進,如果將股權轉讓到第三國,還會導致本土失業率的上升。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曾經披露過這樣的資料:在我國的28個主要產業中,外資在21個產業擁有多數資產的控制權。而且跨國公司在中國的并購策略一定要堅持三個必須:必須絕對控股,必須是行業龍頭企業,預期收益必須超過15%。在并購界對外來資本的這種強勢思維稱之為斬首策略。按照這樣的情況,如果我們的反壟斷立法跟不上,市場的監控機制不健全,就很難適應全球并購的新形勢,也很難不再發生娃哈哈這樣令人扼腕的事件。(□倪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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