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晉商于清末民初衰敗。那么,他們是如何衰敗的呢?我們先從以下三個方面看其衰落過程。
第一、國勢衰微,對俄茶葉大戰晉商受挫
清朝雍正五年(1727)清政府和俄國政府確定把庫倫(烏蘭巴托)附近之恰克圖作為雙方商人的貿易點。自此,恰克圖貿易日益繁盛。嘉慶、道光(1796——1850)以來,中國從恰克圖輸往俄國的商品是以茶葉為大宗,其業務皆為晉幫商人所壟斷。據統計,道光十七年至十九年(1837——1839)中國從恰克圖每年輸往俄國茶葉達8071880俄磅,價值800萬盧布。第二次鴉片戰爭以后,俄國以“調停有功”,脅迫清政府簽訂不平等的《中俄天津條約》、《中俄北京條約》,俄國政府不費一兵一卒,打開了侵略中國蒙古地區的通道,取得了沿海七口(上海、寧波、福州、廈門、廣州、臺灣、瓊州)的通商權。同治元年(1862),俄國政府又據《中俄陸路通商章程》取得了通商天津比各國低三分之一稅率等特權。自此,俄商得以享受特權,深入到中國內地攫取物產和推銷其產品。同治五年(1866),俄國政府又強迫清政府取消天津海關的復進口稅,即免征茶葉的半稅,使俄商的販運成本大幅度下降。據天津海關記載:咸豐十一年(1861)以前,一直是晉商壟斷著湖北、湖南的茶葉販運,他們將兩湖茶葉經陸路運往恰克圖銷往俄國。但是從同治元年(1862)始,俄國商人已在上述地區建立茶棧,收購和販運茶葉。由于俄商享有免除茶葉半稅的特權,又是水陸并運,俄商的販運路線是:將茶葉用船從漢口沿江而下運至上海,再沿海運至天津,然后走陸路經恰克圖販運歐州,大大節省了費用,所以俄商販茶業務扶搖直上,從同治四年(1865)的1647888磅,到同治六年(1867)猛增至8659501磅。而晉商販茶卻由于清政府的限制,不能享受水路運輸之便,并且要付數倍于俄商的厘金稅收。例如,從湖北漢口販茶至張家口需經63個厘金分卡,所付稅金要比俄商多10倍,所以恰克圖晉商的對俄貿易也就日益衰落。到同治七年(1868),恰克圖的晉幫商號已由原來的一百二十家下降到四家。但是,晉商畢竟是一支經驗豐富、久經商戰、意志頑強的商界勁旅。他們決定:“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提出了“由恰克圖假道俄國行商”的方略,即“俄國到中國來奪我商利,我華商去俄國也另覓新途。”(參見渠紹淼、龐義才《山西外貿志》)恰值其時,沙皇俄國照會清政府,聲稱恰克圖貿易日衰,要求開辟張家口為商埠和在該地設領事館。張家口地鄰京都,清政府擔心被俄國辟為商埠和設領事后,危及京都安全和對蒙古地區的統治,便同意了讓晉商北上到俄國經商,以阻攔俄人南下辟張家口為商埠和設領事的要求。清政府還對北上晉商酌減厘金,取消浮稅,以示體恤。晉商得此便利,如虎添翼,便大力向俄國內地發展。他們先后在俄國莫斯科、多木斯克、赤塔、克拉斯諾亞爾斯克、新西伯利亞等城市設立商號,與俄商展開了激烈的競爭。在晉商向俄國內地進軍的第一年(同治八年,1869),即向俄輸出茶葉11萬擔,俄商直接販茶也是11萬擔,交手的第一回合晉商便與俄商扳成平局。到第三年(同治十年,1871年),晉商每年輸俄茶葉已達20萬擔,較俄商直接販茶多一倍。晉商對俄貿易是走陸路,以運費較高的駱駝、牛馬車等為交通工具,而俄商是憑借特權以運費較低的水陸并運來販運茶,晉商俄商之間的競爭條件優劣十分明顯,但晉商仍能在對俄貿易中占上風,說明晉商確是一支能征善戰的商界勁旅。如果不是清政府的腐敗,晉商在對俄貿易中是不一定會失敗的。同治十一二年(1873),晉商為了節省運費,準備象俄國一樣把湖北茶經水路運至天津,再走陸路販到俄國,但清政府對晉商的這一計劃卻橫加干涉,并要對販茶走水路的晉商,仍按走陸路一樣收取厘金稅收。世上哪有本國商人在本國販運本國貨物不能享受與外商同等待遇,反而要另加稅金的道理?但是,在清政府統治下的中國卻這樣做了。清朝統治者倒行逆施,抑制華商的行徑,使晉商在與俄商的茶葉商戰中一開始就處于非常不利的地位。加之俄商先后在漢口、九江、福州等地建立制磚茶廠,使用蒸氣機代替手壓機,所制磚茶成本低、質量高、產量大,而晉商制造磚茶仍是依靠手工作坊,其產品顯然不能與機器產品相比,晉商在磚條制作上又受到了俄商的排擠。接著,中日朝鮮交涉事起,清政府推行“引俄制日”政策,使俄商在華勢力越發猖獗,先后控制了一些中國的產茶區。在這種情況下,俄商直接販運中國茶數量猛增,達到年販茶六七十萬擔,而晉商下降到年輸俄國茶葉僅數萬擔。光緒三十一年(1905),俄國西伯利亞鐵路全線通車,俄商經海參崴轉鐵路運輸不僅費用低,而且極為便捷,晉商對俄的茶葉貿易已經難以大規模進行。晉商為了打開銷路,又采取了賒銷茶葉給俄中小商人的辦法,待他們將茶葉售出后,再返還茶款。不料卻因此招禍:有些俄商是故意拖欠不還欠款,有些中小俄商因受國內大茶商的排擠或自身經營不善,還款無望。晉商因此賠累甚巨,損失銀達62萬余兩。晉商為了挽回損失,呈清清政府與俄國當局交涉,要求追回俄商所欠銀兩。但是恐外媚外的清政府,對晉商的呈請根本不予受理。宣統元年(1909),俄國政府又突然違背兩國茶約規定,對在俄華商征以重稅,以排擠在俄經商的中國商人。晉商遭此種種打擊,在對俄的茶葉商戰中終于失敗。
第二、政府腐敗,晉商投資礦業又遭重挫
19世紀末,外國資本主義開始了掠奪山西煤炭資源的活動。光緒二十三年(1897),英國福公司通過中國買辦劉鶚、方孝杰設立晉豐公司,誰備開采山西盂縣、平定、澤州、潞安等地煤礦,后因遭到晉籍在京官員的反對,清政府黜退劉鶚等人,改由山西商務局與英商談判。不久,山西商務局與福公司簽訂合同,福公司獲得了在山西平定等地開采煤鐵礦藏的權利。光緒三十一年(1905),正太鐵路通陽泉,福公司派人到平定占山開礦,查禁民窯,霸占礦地,激起了山西人民和海外留學生的極大憤慨,爆發了轟轟烈烈的爭回礦權運動。在這場斗爭中,晉商積極參與,并舉行了罷市活動。光緒三十二年(1906),日本東京發生了山西陽高縣留日學生李培仁蹈海事件。李的蹈海和其數萬字慷慨激昂的《絕命書》,進一步激發了山西人民爭回礦權的斗爭,把爭回礦權運動推向了一個新的高潮。面對山西人民轟轟烈烈的爭回礦權運動,英福公司感到在山西強行開采煤礦已不可行,便另作打算,改為金錢訛詐。開始,以索取贖礦銀1100萬兩作為交出礦權的條件,但遭到山西代表的嚴詞拒絕。最后以訛詐贖礦銀 275萬兩為條件,同意交出礦權,退出山西。雙方議定,贖礦銀分四次交納,第一次先交贖礦銀的一半,由于贖礦銀數巨期短,而財政庫款無余,為了不失信于外人,保晉省名譽,山西當局便以地畝捐作抵押,由山西祁縣票號商渠本翹出面向山西各票號籌借此款。英福公司聞訊山西票號準備墊支贖礦銀,便暗托與其有往來的銀行,收集在外之款,以困山西票號。但山西票號不動聲色,旬日籌集銀 150萬兩,克獲全功,對此,外商固驚訝不已,而晉商在金融界之活動力也由此可見。正如近人嚴慎修所說:“使當日票商不為助力,吾恐今之礦區猶在福公司之手,而英商勢力早已橫行于我山西之境內矣。”晉商渠本翹為了確保利權,又于光緒三十三年(1907)與劉懋賞、馮濟川等紳、學界人士組建保晉礦務有限總公司,并由渠氏出任總經理,開采全省煤鐵礦藏。保晉公司議定集股銀 800萬兩,實際集股 193萬兩。如前所述,原來由渠氏出面向山西各票號籌措之贖礦銀,是以山西地畝捐作抵押,但是山西當局卻在1911年截留了全省地畝捐。渠氏為了歸還向各票號籌借的贖礦銀,只好將保晉公司吸收到的股分資本銀,挪還票號。這樣,保晉公司從開辦之日起就因資金嚴重短絀,無法維持正常生產,致渠本翹被迫辭去總經理之職。而山西當局所欠保晉公司之款,直到1916年幾經交涉,才要回現金60萬元,對其余欠款,山西當局以發給保晉公司一張“見義勇為”獎狀,一筆勾銷。晉商積極參與山西人民的爭回礦權運動,千方百計出資贖回礦權,投資開辦山西近代最早、規模最大的礦業公司,但由于當時山西當局的壓迫,在資金上釜底抽薪,卻終不能有所作為。
第三、墨守陳規,晉商四失機遇,終歸無法振作
清末,晉商經營的山西票號已呈衰落狀態。但在山西人中也不乏有識之士,他們認清了新的形勢。主張改革圖存。可惜由于一些財東及總號經理的頑固和墨守舊法,以致四次失去發展的機遇。例如,光緒二十九年(1903),北洋大臣袁世凱曾邀請山西票號加入天津官銀號,但山西票號拒不奉命。光緒三十年(1904),鹿鐘霖為戶部尚書,奉諭組建大清戶部銀行。鹿也邀請山西票號加入股份,并請出人組織銀行。山西票號北京分莊的經理多數贊成鹿氏之提議,均躍躍欲試。但山西票號為獨裁制,重大事體必須請示總號定奪。
票號總經理多墨守陳規,只知享現成福,毫無遠見,竟復函票號北京分莊經理,既不準入股,也不準派人參加組建,致坐失機緣。后來,戶部銀行改由江浙綢緞商籌辦,致江浙財團后來居上。不久,戶部銀行改組為大清銀行,再請山西票號參加協辦,無奈山西票號又不應召。結果,山西票號始終未能參與國家銀行,第一次失去了改組銀行的機會。
光緒三十四(1908),山西蔚豐厚票號北京分莊經理李宏齡認識到山西票號若不順應潮流,及早改革圖存,將在商界、金融界銷聲匿跡,因此改組票號為銀行是大勢所趨。為此,他與渠本翹籌劃了票號改組的計劃,同時聯合京都的山西祁縣、太谷、平遙三幫票號致函總號,又請渠本翹到總號當面陳述票號改組銀行計劃。其時,蔚豐厚、蔚泰厚、天成亨、新泰厚、蔚盛長票號為五聯號,財東同為介休侯姓,在五聯號中以蔚泰厚總經理毛鴻翰最有權威。毛氏墨守陳規,不肯稍事變通,不但反對票號改組銀行,反而誣指李宏齡所議另有個人企圖,致李等再不能有任何行動。宣統元年(1909),京都的山西各票莊通過各埠山西票莊再次提出改組銀行之議,漢口、蘭州、濟南等地山西票莊紛紛致函總號,要求改組票號為銀行。無奈總號經理仍不為動,對各地之請束之高閣,票號改組銀行的計劃又告失敗。這樣,晉商就第二次失去了改組銀行的機會。
辛亥革命發生,山西各系號均毫無準備,放出之款無法收回,而存款卻紛紛來取,山西票號蒙受嚴重損失,于是改組銀行之議重提,此時從前反對改組銀行最力的蔚泰厚票號總經理毛鴻翰業已醒悟,轉而支持票號改革。1914年山西祁、太、平三幫票號聯合向北京當局提出申辦銀行之請,時國務總理熊希齡深知山西票號與一般商業有重大關系,對晉商之請給予支持,同意由政府出面擔保,按照“商借商還”的辦法,山西票號向奧商華利銀行借款 200萬磅,期限50年,利息六厘,作為開辦銀行之資。不巧,熊內閣不日倒臺,又逢歐戰爆發,貸款之事成為泡影,山西票號又第三次失去了改組銀行的機會。
對外借款失敗,祁、太、平三幫票號聯合改組銀行計劃無法實施,于是平遙幫決定單獨進行,蔚泰厚總經理毛鴻翰,蔚長盛總經理閻子樵、蔚豐厚總經理張子康、新泰厚總經理侯某、蔚盛長總經理霍益亭、天成亨總經理范子生等擬從各自的票號中抽出若干資金作為基金,組織一大銀行。然而此計劃始終未能實現,山西票號改組銀行的計劃終于第四次落空。
山西票號從光緒三十年(1904)以后,十多年的掙扎,四次錯過改組機會,已成弩末,終于無法振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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