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已經與美國、加拿大、法國、英國、歐盟、意大利、澳大利亞、古巴、巴西、韓國、新加坡、泰國等多個國家和地區藥品安全監管部門簽署了合作協議或備忘錄,我國還在2007年與美國簽訂了藥品和醫療器械安全監管方面的合作協議,為國與國之間合作解決進出口藥品和醫療器械質量問題建立了有效途徑。
我國與日本合作實施中日友好藥物安全評價監測中心合作項目,建成了基本符合國際GLP規范的“國家新藥安全評價監測中心”。
2008-07-18 10:02:44
我國與美國、加拿大、法國、歐盟、意大利、澳大利亞、新加坡、泰國等國家和地區在傳統藥物領域的合作取得重要成果,20個中藥材品種進入法國植物藥用藥手冊目錄,7個中藥材標準進入法國藥典,4個中藥材標準由法國推薦進入了歐洲藥典。我國與英國、俄羅斯等國家利用經貿合作聯委會機制,在進出口藥品市場準入等方面進行了交流合作,促進了藥品貿易的開展。
2008-07-18 10:03:16
我國還不斷發展和鞏固與世界衛生組織的合作,積極參加世界衛生組織的重要活動,積極承辦相關國際會議,及時了解國際藥品安全動態,并在提高藥品質量標準、加強藥品不良反應監測等許多方面不斷擴大與世界衛生組織和相關國家、地區的交流合作,促進了我國藥品安全監管水平的提高。
2008-07-18 10:03:39
通過幾十年來的不懈努力,我國的藥品安全監管和醫藥事業已經獲得很大發展。但是,作為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的藥品安全監管水平和醫藥事業發展仍然存在差距。
我們將緊緊抓住新世紀新階段難得的發展機遇,深入貫徹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大力加強藥品安全風險監控,積極促進醫藥產業經濟結構調整、增長方式轉變和創新能力增強,不斷擴大國際交流與國際合作,為不斷提高中國人民的健康水平和促進國際醫藥事業的發展,繼續不懈努力。
下面,我愿回答記者朋友的提問。
2008-07-18 10:03:56
現在請各位記者朋友提問,像往常一下,報一下你所代表的新聞機構。
2008-07-18 10:04:14
第一,奧運會時,運動員的用藥,需要專門配置一些藥品和醫療器械的,這些藥品和醫療器械的監管怎么做的,怎么樣保證安全?第二,有消息說奧運期間藥監部門可能要禁止感冒藥、皮炎平這些常用藥品的銷售,是否真有這種情況?希望您能澄清一下。
2008-07-18 10:04:30
謝謝中央電視臺記者的提問。我先回答第一個問題。其實,奧運會運動員專用藥品和醫療器械的安全保障,基礎是我們平時的藥品安全監管工作,在這個基礎上,我們奧運的承辦城市和協辦城市,比如說北京、上海、沈陽、秦皇島等等,在下面幾個方面也進一步加強對奧運藥品和醫療器械的安全保障,主要體現在以下七個方面:
第一,對進入到奧運村、奧運訓練場館的藥品,專門實行特殊的質量控制,一是加強對奧運藥品專項監督檢查,二是國家食品藥品管理局的中國藥品生物制品檢定所,還有北京市和其他一些城市的藥品檢驗所,建立了藥品檢驗的協調合作機制,大家共同承擔奧運藥品和醫療器械的檢驗。現在進入檢驗程序的藥品和醫療器械全部合格。
2008-07-18 10:05:27
第二,我們確定了統一的運動員專用藥品配送商。經過招標,北京醫藥股份有限公司被確定為22個奧運定點醫院、31個競賽場館和43個訓練場館的藥品和醫療器械的唯一配送商。
第三,運動員專用藥品全部按照《運動員用藥指南》規定的品種進行采購。我們根據北京奧組委《運動員用藥指南》的規定,選擇了信譽良好、質量可靠的國內外企業,采購了128種運動員專用藥品和322種醫療器械,這個已經完成了,藥監局在這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2008-07-18 10:09:19
第四,運動員專用藥品和醫療器械專庫儲存。
第五,對相關人員進行專門嚴格培訓,以保證藥品在采購、運輸和保管方面不出現安全問題。
第六,對奧運定點醫療機構的藥品和醫療器械,進行專項檢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其他相關部門對22個奧運定點醫院藥品和醫療器械專門進行專項檢查,以確保醫院在藥品和醫療器械供應和保管方面不出現影響質量的安全問題。
第七,做好醫藥方面的儲備,為了保障奧運期間運動員、來賓和公眾的用藥,以及應對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北京市奧組委和北京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及國家有關部門共同進行了奧運藥品和醫療器械的實物儲備、能力儲備和資金儲備。
2008-07-18 10:12:46
第二個問題,我們最近也注意到了有些媒體報道,所謂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規定,奧運期間禁止銷售含有興奮劑的藥品,這是不實的報道,是虛假的新聞。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昨天已在政府網站上做了專門的澄清,再次強調,標示運動員慎用的藥品,對普通公眾來說,就是普通的藥品,為了避免運動員誤服誤用,我們在這些含有興奮劑物質的藥品包裝上標識“運動員慎用”,但是這個藥品都是常用的藥,對公眾來說,只要你遵照醫囑和按說明書來服用都是安全的。
實際上大家造成這種誤讀和誤評,可能是按照我們國家反興奮劑條例規定,零售藥店嚴禁銷售蛋白同化制劑和肽類激素,除胰島素以外。這是2004年3月1日我們國家頒布的反興奮劑條令明確規定的。但是,零售藥店不應該擅自停售國家未禁售的藥品。
2008-07-18 10: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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