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高技術產業司副司長顧大偉在接受本刊記者采訪時表示,國家有關部門將在今年圍繞自主創新,分兩批出臺近100項政策,以完善自主創新的政策環境,增強企業的自主創新能力。
顧大偉告訴記者:今年1月9日全國科技大會之后,黨中央和國務院對促進自主創新高度重視,決心很大。今年2月,國務院發布了《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確定了今后15年科技工作的指導方針,其核心是加強自主創新,即從增強國家創新能力出發,加強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并于前段時間下發了國務院6號文件,即《實施〈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確定了科技發展的政策原則。目前,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科技部、財政部等國務院各部門正在國務院的統一領導下,圍繞企業自主創新,研究制定一系列政策文件。預計在今年6月份前推出30~40個文件,在年底前出臺總數約100項政策,以營造激勵自主創新的環境,推動企業成為技術創新的主體,推進建設創新型國家。
顧大偉說,這些新政策就是專門為貫徹落實規劃綱要的精神而制定的。他表示,這些政策涉及增加科技投入、稅收激勵、金融政策、政府采購、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創業投資、知識產權、人才隊伍等8個方面。
顧大偉介紹,為幫助企業增加自主創新能力,鼓勵企業增加研發投入,國家將在稅收方面采取一些新的優惠政策,包括加大對企業自主創新投入的所得稅前抵扣力度等。
今年上半年將出臺兩項政策,如對企業技術開發費用按150%加計抵扣,企業研究開發儀器設備加速折舊,旨在鼓勵企業增加研發投入。其他稅收激勵措施還包括:高新技術企業自獲利年度起兩年內免征所得稅、兩年后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承擔國家重大項目的企業進口國內不能生產的關鍵設備、原材料及零部件,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對高新技術企業實行增值稅轉型改革等,但增值稅轉型改革涉及的面比較廣而且較為復雜,還需要研究具體的辦法。
支持自主創新,金融政策也有新變化。政策性金融機構將對各類國家科技項目提供貸款,政府利用基金、貼息、擔保等方式引導各類商業金融機構支持自主創新與產業化。尤其重要的一項政策是:國家將支持目前已“形成較大規模、具有一定競爭優勢”的高新技術企業發行公司債券。在保險、外匯管理等方面,也將制定一系列政策措施,如支持對高新技術企業開展保險服務,充分滿足高新技術企業貨物貿易和服務貿易用匯需求;支持國內企業設立海外研究開發設計機構;收購并購國外研究開發機構或高新技術企業。顧大偉表示,國家將針對以上每一項內容出臺一個或若干個具體文件。
據悉,在創業投資方面,國家這次下了很大的決心。首先是對創業投資企業實行稅收優惠政策,具體政策將在6月份左右出臺,這對創投界來說是非常令人振奮的消息。此外,還將鼓勵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設立創業風險投資,引導基金鼓勵發展創投,允許保險和證券行業進入創投行業,在符合有關規定的前提下,支持保險公司投資創業風險投資企業,這有“兩個允許”:允許證券公司開展創業風險投資業務;允許創業風險投資企業通過債權融資增加投資能力。國家將適時推出創業板。
在政府采購方面,支持自主創新的措施有:一是建立財政性資金采購自主創新產品制度,在國家和地方政府投資的重點工程中明確要求國產設備采購比例一般不得低于總價值的60%;二是建立自主創新產品的“政府首購”和“訂購制度”,優先采購滿足國防或國家安全需求的自主創新產品和技術。
為鼓勵企業“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國家將采取四大措施:一、對國內尚不能提供、且多家企業需要引進的重大裝備,國家鼓勵統一招標;二、定期調整禁止進口、限制進口技術目錄;三、對訂購和使用國產首臺(套)重大裝備的國家重點工程,國家優先予以安排;四、制定國家裝備技術政策。
同時,國家將縮短發明專利審查周期,改革發明專利審查方式,支持自主知識產權的關鍵技術和重要產品的開發和應用,支持企業、社團自主制定和參與制定國際技術標準,建立健全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加強技術性貿易措施體系建設等。
顧大偉表示,可以預期,這些政策的陸續出臺,必將對我國企業的自主創新發展產生巨大推動效應。(記者 姜瑞 張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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